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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1-25 08:02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3年11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形成了审议意见。收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交办审议意见的函》(鄂常办函〔2013〕84号)后,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省审计厅会同有关方面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办,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后续整改力度,认真纠正未整改到位问题

省人民政府及时部署并要求有关地方和部门限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在前阶段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截至2014年4月底,共纠正违纪违规问题金额290.24亿元,占应纠正问题金额的93%;较2013年10月底,整改金额增加24.37亿元,整改率提高8个百分点。其中:下拨滞留欠拨资金149.28亿元,上缴财政各项资金18.95亿元,归还各类被挤占挪用资金18.92亿元,收回出借资金32.23亿元,清理应纳入预算资金12.16亿元,扣回高估冒算工程款2.82亿元,调账及落实配套资金等55.88亿元。

截至目前,分析尚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在于:一是地方财政比较困难,部分配套资金难以落实;二是欠收的排污费一时无法全部征集到位;三是对部分问题正在研究完善管理办法,拟从预算监督体制机制上加以解决。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正积极理顺监管体制机制,各地政府将多方筹集资金,促进问题尽快整改到位。

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落实资金监管措施

针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关地方和部门举一反三,共制定完善制度和办法232项,从制度和机制上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改革的意见》,要求在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环节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等竞争方式,建立“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优选机制。为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省财政厅下发了《湖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013—2015年)》、《关于编制2014年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湖北省省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办法,要求全省各级部门预算单位实行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部门和全部财政性资金。同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结合机制,将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基本依据。为了从机制和制度上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省和各市(县)出台了一系列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和规范管理的政策文件。如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将住房公积金纳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范围;省住建厅健全完善了《湖北省住房公积金备案和报告制度》;黄石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发展的意见》;黄冈市针对提供虚假资料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制定出台了《黄冈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补充规定(试行)》;咸宁市下发了《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办法相关规定的通知》,取消了两年封存的规定,对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可随时办理转移或提取手续。

三、关注民生项目,发挥审计职能作用

为更好地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省人民政府要求省审计厅继续加大对宏观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问题的审计监督,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切实增强审计监督实效。省审计厅将扶贫资金、医疗保险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计划、城乡低保及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劳动力培训等专项资金,以及部分县市财政管理情况,列入201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加强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通过加强审计监督,推进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力度,促进完善省级转移支付制度,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

专此函报。    

附件: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14日

附件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表单位:万元项  目应整改数实际整改数尚未整改数整改率备注合  计3125446.94 2902447.23 222999.71 92.87%省本级       预算执行355300 355300 0 100%33个部门     预算执行174528.35 174528.35 0 100%19个市县政府性收支管理2219517 2055417 164100 92.61%全省公共卫生 专项资金41369.04 39716.67 1652.37 96.01%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09336.54 87281.54 22055 79.83%主要是省级配套资金一时无法全部到位全省中小学   校舍安全工程8286.98 8286.98 0 100%全省17个市州 住房公积金87581.43 87581.43 0 100%21个重点     建设项目44474.01 39405.45 5068.56 88.60%14个国外贷   援款项目8776.03 8246.03 530 93.96%50个县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6005.36 6005.36 0 100%22个县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11206.28 10630.28 576 94.86%19个县市支持企业发展资金2999.79 2999.79 0 100%20个县市环保 专项资金56066.1327048.3529017.78 48.24%主要是配套资金及欠收的排污费不能及时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