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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罗军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1-21 08:31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提请任命:

罗军、曹爱红为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

免去:

李萍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柯文胜、李志新、郑博敏、陈水清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乐荣芳、戴良桥的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一清的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罗军的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曹爱红的武汉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附:罗军等同志的简历、基本情况及任免理由

院长  李静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