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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1-21 08:24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你厅转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收悉。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责成省教育厅等部门逐条进行了研究和认真整改。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坚持依法治教,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问题

(一)依法落实教育投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投入,将教育投入作为公共财政的第一投入。在2012年实现教育经费占全国GDP4%对湖北的比例要求的基础上,2013年,省级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教育投入力度。全省共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423亿元,其中,省级承担了地方承担部分的77%。完善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由500元提高到560元、初中每生每年由700元提高到760元,保证了全省中小学校的正常运转。

(二)切实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去年,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了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态度恳诚、整改积极,一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湖北在教育部的信访总量同比下降了771%,受到教育部通报肯定,省教育厅被评为2013年度政风行风评议优秀单位。

(三)高度重视校园和学生生命安全。去年7月29日,王国生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中小学安全问题。随后,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提出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省政府组织省有关部门推进“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整治月”活动,整治了一大批校园安全隐患,取得阶段性成效。去年,全省中小学共拆除D级危房90余万平方米,新配校车2788辆,停运不合规校车2393辆;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创建放心食堂2000余个。全省中小学校园安全环境总体趋于稳定,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比2012年有所下降。

(四)落实政府和部门对发展义务教育工作的责任。一是完善政府督导机制。省政府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2013年十大重点督办事项,成立了湖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进一步强化“督政”的职能。二是启动问责机制。对8个违规使用D级危房的县(市)下达整改督办函,并对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逐一进行了约谈,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建立激励机制。评选表彰了2013年度15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和15个先进县(市、区),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二、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问题

(一)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2013年,共争取和筹措基础教育项目经费近30亿元,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

(二)加强均衡发展督导评估。2013年,31个县(市、区)通过省级督导评估,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的县(市、区)共计达到79个,武汉市、宜昌市、随州市、鄂州市已整体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29个县(市、区)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首轮评估认定,数量居全国第三、中部第一。

(三)科学编制学校布局规划。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督促各地科学合理制定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去年8月底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均编制完成中小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经省政府审核后报教育部备案。去年,全省恢复教学点400多个,保障农村和边远地区小学生能够就近在家门口上学。

(四)重视特殊困难群体的教育。关注“留守儿童”教育成长,为全省120万左右适龄留守儿童建立了档案;投入资金68亿多元,加强寄宿制学校改造和食堂建设,解决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困难;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安排21亿元,对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城市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奖补,实施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迁入地参加中考的政策。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全年共向412万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在30个县(市)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受惠学生近120万人。

三、关于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问题

(一)做好教育改革的项层设计。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委的《意见》,省政府研究制定了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紧紧围绕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增强活力三大任务,提出了2014年我省义务教育改革清单,省有关部门和各地正在抓紧推进。

(二)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坚持健康第一的理念,去年,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启动实施“湖北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了全省中小学体育工作专项督查。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对学生体质状况的监测,全省实施率达到8668%。组织开展第四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节活动,潜江、洪湖等5个县(市、区)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

(三)切实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推广应用中小学学籍实名制管理、招生管理、教辅资料征订、阳光减负、实名制网络举报等五大监管平台,对规范招生秩序、规范教辅发行和遏制腐败问题发生,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去年暑期,根据群众举报,叫停了30所学校的违规补课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四、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维护教师权益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教师补充、培训和交流机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国标、省考、县管、校用”的补充和管理新机制,2013年,新招录农村义务教育教师7549名,进一步优化了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培训工作,通过“国培计划”和省本级培训项目,全年累计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45万人次。加强城乡教师交流,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和“启明星计划”,从城镇学校选派1200多名校长、教师到农村薄弱中小学校任职任教,组织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讲学团到全省40个农村县(市)巡回讲学。

(二)持续改善农村教师待遇。去年,省政府继续将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纳入向人民群众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建成农村教师周转房6426套;在全国率先建立农村教师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补助制度,35万教师得到了实惠。

(三)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我省开展的中小学教师“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工作被评为全国地方教育制度创新最高奖特别奖。首次开展湖北省“楚天园丁奖”表彰工作,对80名在农村任教三十年以上的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开展“学生喜爱的好老师”评选工作,150名教师受到表彰。武汉市第一聋哑学校杨小玲老师荣获“全国道德模范”、“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称号。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深化改革、提高质量、促进公平的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抓好义务教育改革发展:

一是要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健全义务教育工作省级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落实教育投入“三个增长”的法定要求,对地方政府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公示。进一步建立健全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义务教育工作责任机制,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地方各级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要调动部门工作积极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督促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是要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将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完善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的制度设计,创造和形成“三热爱”教育与诚信教育的有效形式、长效机制,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形成各部门、各方面携手育人的良好局面。要着力提升学生体质健康和艺术素养,全面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公示制度,推进中小学体育场馆和教师队伍建设。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创新艺术教育方式,普及“大家唱大家跳”活动,引导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一两项艺术教育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建立小学生减负长效机制,采取随机均衡编班、“零起点”教学、不留书面作业、实行等级评价、规范“一科一辅”等举措,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三是要科学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清理和整合各类项目资金,重点投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山区以及其他贫困农村地区。将“新(改、扩)建500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食堂,解决500所寄宿制学校学生的饮水、洗浴问题”作为今年省政府为民办好的实事之一。积极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颁布《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校校通”、“班班通”工程,实现新增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抓好“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工程,解决农村地区中小学和教学点开不齐课、开不好课的问题。继续解决好特殊群体的教育问题,把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流入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关心重视特殊教育,启动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逐步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

四是要完善教师管理体制,保持队伍稳定。继续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今年全省计划招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8000名左右,这项工作已经纳入省政府今年为民办好的实事之一。要出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管理办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每届任期3-5年,任职满2届的原则上交流任职,城市和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城乡交流、校际交流人数每年应占教师总数的10%。要改善教师待遇,着力解决一些地方教师工资待遇低、政策不落实的问题,建立地方教师工资落实情况检查和公告制度。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和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扩大实施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建立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对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是要改革教育管理方式,提高治理能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今年,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将在现有基础上精简25%,各类工程、计划、检查、评比等工作项目精简25%。要强化督导创新,充分发挥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效能,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覆盖。要委托社会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监测试点,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