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1-21 08:24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4年3月14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2013年7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同年9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即《关于交办审议意见的函》(鄂常办函〔2013〕51号)交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

按照监督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于2014年3月14日召开第八次会议,对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

委员会认为,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研究落实。如进一步加大了教育投入力度,完善了相关保障机制,教学条件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做到了不让一个学生在D级危房上课,不让一个学生自带桌椅上学;进一步依法落实了政府和部门对发展义务教育工作的责任,不断建立完善相关督导、问责机制;进一步加强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注重教育资源的科学配置,关注“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的教育成长;进一步加强了教师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得到加强,农村教师待遇得到改善;进一步推进了学生素质教育,促进了学生全面发展等,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