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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戴蓉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1-10 02:42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提请任命:

戴蓉为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 熊志宏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徐汉平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革英的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钟有志的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戴蓉的襄阳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郭宝林的襄阳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附:戴蓉等同志的简历、基本情况及任免理由

院长 李静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