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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1-10 01:31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3 年 11 月 27 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湖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王祥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省政府办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有关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建议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把“奋力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努力建设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湖北”作为各级政府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责任,得到了广 大代表的高度认同。与会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围绕深入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和“五个 湖北”建设总体布局,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2013 年,省政府系统共办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 629 件(含闭会后 4 件), 占全省会议期间建议总量的 97.5%(总数为 645 件)。代表建议内容广泛,涵盖经济建设、政治 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4 个大类。其中,经济建设方面的有 435 件,政治建设方面的有 36 件,文化建设方面的有 41 件,社会建设方面的有 133 件。这些建议涉及全省工业交通、农林水利、 金融财税、人事社保、民族民生、生态环境,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 较为客观反映了我省在建设和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代表对这些问题提出的解决办法, 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反映了老百姓的心声与诉求,对推动政府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具有重要的作用。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责,认真研究,积极办理, 解决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一些实际问题。目前,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收到的 629 件建议已分别由省政府的 78 个部门(包括中央驻鄂机构)办理完毕,共形成书面答复及会办意 见 2131 份,并与代表见面沟通,征求意见。总体上看,今年省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质量较高,成效明显。截至目前,省人大常委会 办公厅共收到省人大代表反馈的《征询意见表》142 份,其中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 141 份,占99.3%。对不满意的 1 件,省政府责成相关承办单位进行了重新办理、重新答复和再次走访,获 得了代表的认可或理解。建议落实情况如下:

(一)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或已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 198 件,占 31.4%。例如:

罗汉涛代表提出“关于完善监管体制,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建议”(第 90 号),围绕我省食 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和解决办法。省长王国生将这个建议列为重点 建议并亲自领办。按照省政府领导要求,有关职能部门以提升监管能力为目标,以完善体制机 制为重点,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2013 年 8 月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3〕36 号),省政府还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王 国生省长、王晓东常务副省长、梁惠玲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健全责任体系,创新监管 方式,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提升我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余信国代表提出的“关于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第612 号),事关我省经济发展大局,对于推动我省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具有重要 的意义。省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减负工作,2012 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促进实体经济 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2〕84 号)。省经信委、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省财政厅、省 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省住建厅、省编办、湖北银监局等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 省政府相关政策,根据各自职能,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减轻企 业负担,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刘宇飞代表提出的“关于全省县域经济绩效考核评价按功能区分类进行的建议”(第 642 号), 冯群翔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汉口古田老工业区纳入新一轮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范围 的建议”(第 603 号),胡明荣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整合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打造湖北省‘城 市中心文化阳台’的建议”(第 576 号)等建议,各承办单位都积极采纳,认真办理,得到了较 好的落实。

(二)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经启动的 296 件,占 47.1%。例如:

张楚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细则的建议”(第 95 号),针 对我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选定了11 个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和 9 个省级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试点单位先行先试。今年 省民政厅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 2013 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示范性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快推进这项工作。下一步,我 省将认真采纳建议,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快研究制定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细则, 以进一步指导规范这项工作,力争为老年人提供更丰富、更方便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马哲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全国抢先建成再生资源产业循环发展‘湖北模式’的建议”(第298 号),符合湖北发展实际,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 视,积极争取支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目前,由省供销社主导的“三园一网”建设已全面启动, 再生资源产业循环发展的“湖北模式”空间布局已初步形成。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积极创造条 件进一步落实。

马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完善医改工作的建议”(第 400 号),高燕贞代表提出的“关于关注‘营改增’试点企业的税负水平,积极研究出台适宜的财政补贴政策的建议”(第 65 号), 马益民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光纤到户建设工作的建议”(第 639 号),肖灯银代表提 出的“关于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建议”(第 334 号)等建议,承办单位都已经予以采纳, 有关工作正在抓紧推进,有的已经初见成效。

(三)所提问题已列入规划,待条件成熟逐步解决的 112 件,占 17.8%。例如:

林长洲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引汉东灌区工程项目的建议”(第 168 号),对解决鄂中 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有重要意义。目前,地方组织编制完成的《荆门汉东引水工程规划报告》 已通过省水利厅审查。下阶段,我省将按照水利部汉江流域水利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部署,适度 推进荆门汉东引水工程前期工作,并力争纳入国家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待国家启动新建大型灌 区工作时,积极向水利部汇报和衔接,争取纳入国家规划,并择机启动工程建设。

刘应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团风罗霍洲综合开发列入长江经济带整体开发战略的建议”(第 112 号),对于促进团风县经济发展和沿江建设,推动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具有积极意义。 省直相关单位非常重视团风港区的开发建设。在武汉新港管委会组织开展的空间发展规划修编 工作中,团风港口产业园已纳入“一区、两港、十城、十五园”的总体空间布局。在《湖北长 江经济带“十二五”规划》(鄂政发〔2012〕59 号)的“湖北长江经济带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中, 已将团风港区列入湖北长江经济带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范围内,2011 年已安排 500 万元支持武汉 新港团风港区罗霍洲作业区一期工程建设。下一步,在团风港区的开发建设中,省直相关单位 将一如既往给予支持。

何汉林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杜家台分蓄洪区北围堤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第 58 号),雷 晓红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襄阳市南河流域纳入比照享受幕阜山片区扶贫攻坚省级同等扶持政 策的建议”(第 512 号),刘艳代表提出的“关于将丘陵山区农业灌溉水费纳入财政转移支付的 建议”(第 353 号),徐信阳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湖北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 实施方案’的建议”(第 337 号)等建议,有关部门均已列入议事日程,待条件具备后即行实施。

(四)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目前条件不具备难以解决,承办单位作出解释说明的 23 件, 占 3.7%。例如:

刘兴红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当阳铁路战略装车点建设的建议”(第 208 号)。武汉铁路局认 为当阳站货物运输能力能够满足当阳站目前铁路货物运输需求,当阳站日均装车不具备整列始 发条件。建议暂不对当阳站运输能力进行改扩建;如地方企业对现有专用线或专用铁道需要独 资改建扩建,或企业需合资联营建设,武汉铁路局将积极予以配合。

詹红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延伸武冈城际铁路连通华东铁路网的建议”(第 110 号),建议 将武冈城际铁路延伸至大别山腹地,进而连通南京至安庆城际铁路、杭州至黄山客运专线等华 东铁路网,形成中部地区通向东部沿海的快捷通道。但目前国家有关部门还没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的规划研究,近期要上这个项目很困难。下一步,我省将高度关注这条线路,争取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早日将该项目纳入国家铁路发展规划。 胡志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点军区纳入三峡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的建议”(第 228 号),余世明代表提出的“关于调整谷竹高速竹溪县城连接线的建议”(第 161 号),龚举海代表提出 的“关于加大对竹山‘十星级’文明创建资金投入和宣传推介力度的建议”等建议,受客观条 件的限制,相关承办单位目前难以采纳,向代表进行了说明,取得了代表的理解。

二、今年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和做法

(一)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高位推动办理工作开展。

新一届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省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 究解决建议办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今年 1 月召开的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王国生省长 强调指出,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接受人民监督,建 设人民满意政府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和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主动接受监督,创新办理方式,提高办理效率,努力推动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在今年 2 月省 人大、省政府、省政协联合召开的 2013 年建议提案交办会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东要求:省政府及各部门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再出新举措、再加新力度,把办理工作搞得更好。省长 和各位副省长带头领办重点建议,王国生省长领办的“关于完善监管体制,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的建议”(第 90 号),王晓东常务副省长领办的“关于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 体经济发展的建议”(第 612 号),郭生练副省长领办的“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 的建议”(第 130 号),张通副省长领办的“关于省政府尽快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 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意见的建议”(第 49 号),许克振副省长领办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通村公路建 设的建议”(第 195 号),梁惠玲副省长领办的“关于加快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的建议”(第 111 号),对解决关系全省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 问题起了重要推动作用,对全省建议办理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果。今年,省政府办公厅继 续将建议办理工作列入省政府各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内容,加大了对建议办理工作监督检 查的力度。

今年是省人大、省政府换届后办理建议工作的第一年。为进一步提高各承办单位办理人大 代表建议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在下发《关于交办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和通知》(鄂 政办函〔2013〕33 号)的基础上,会同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联合举办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学习培训班,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各承办单位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办理工作实效。

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也是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的过程。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重视 建议办理工作,将其作为一项法定职责和政治任务来抓。在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坚持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以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机制为保障,全面提升了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 进一步建立健全办理体制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中改进作风、创新思路, 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协同抓、职能处室直接抓的工作责任制; 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之间齐心协力、相互补位,办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增强。在建议办理中, 严格遵循分办、办理、审核、答复、总结等程序,实现了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如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人社厅、省水利厅、省旅游局、省物价 局等单位的“五定”管理责任制(即定任务、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省监察厅的领导包案责任制,人行武汉分行的“四明确”原则(即明确专人、明确期限、明确内容、明确 责任)等措施强化了办理责任主体,效果较好。

2. 进一步创新办理方式,提高办理实效。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如为落实好程彻代表提出的“关于严肃查处漳河流域违法开发建设的建议”(第 196 号),省监察 厅负责人带领省国资委、省鄂西圈投有限公司相关同志赴漳河水库实地查看现场,收集第一手 资料。省卫生厅、省扶贫办等单位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为建议的办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继续做好重点督办件,推动办理工作开展。省政府系统相关承办单位将省人大常委会领导 重点督办件、省政府领导重点督办件列为重点建议件开展办理。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省 政府领导分别领办重点建议各 7 件,这些重点建议的办理,有力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三是 现场办理后再“回访”,既重过程更重效果。如对栾丽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严格实施《湖北省 湖泊保护条例》加强监督检查的建议”(第 393 号),督办工作组实地察看了武汉市蔡甸区沉湖 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后官湖保护现场,在蔡甸区召开了该建议的现场督办会。三个月后,督办组 又带领有关人员到东湖、沙湖、后官湖进行了回访,验证有关部门在现场督办会上的承诺,检 查落实效果。四是随代表“走出去”办理,拓宽办理视野。如在办理刘先成代表提出的“关于 省政府尽快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意见的建议”(第 49 号)时, 为深入了解我省建筑业“走出去”发展战略的现状,张通副省长带着刘先成代表的建议,到内 蒙古建筑工地进行调研,在工地现场召开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当面听取刘先成代表对建筑业 转型升级的意见,办理效果好,得到了代表的高度认可。

3. 进一步突出建议成果转化,推动建议发挥积极作用。很多承办单位通过办理代表建议, 虚心接受批评,积极采纳意见,把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为民办实事相结合,促进了职能工作 的开展。如省民政厅针对代表反映较多的社会救助规范化、农村五保供养、特殊困难群体救助 等问题,争取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3〕18 号), 出台了相关具体操作办法,规范了低保审核审批程序,从源头上防止了“关系保”、“人情保”。 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等一批单位在推动建议成果转化上也做了大量 工作,成效显著。

4. 完善督办制度,确保办理质量。对代表建议的承办工作进行督办,是提高办理质量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手段。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协调督办、各承办单位内部具体督办的力度进一步加大。针对建议办理的不同阶段和不同情况,省政府办公厅积极改进督办方式,通过召开协调会、 工作座谈会,及时了解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主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承办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省教育厅、省监察厅、 省住建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扶贫办等单位以电话催办、上门督办、跟踪督办、会议督办、公开办理进度等方式,对办理的代表建议进行督办,有力推动了建议办理工作。

(三)密切联系沟通,提高办理工作的满意率。

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落实好办前访、办中访和办后访等相关工作制度。坚持把提高满意率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要求,通过建立包括电话联络、上门走访、网络沟通、座谈交流、集体面复等各种形式在内的经常性的联系渠道,充分了解代表意图,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逐步形成了承办单位与代表的良性互 动机制。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等单位都明确要求,与代表见面率达到 100%。坚持开门办理,通过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加强沟通、交换意见、增进共识,得到了代表的好评。

省人大常委会重视、支持省政府的建议办理工作,确定了一批代表建议为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件,并开展现场督办。省政府相关承办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的督办意见,深入工作现场调查研究,反复征求代表意见,认真办理,有力推动了相关建议的落实。

经过各承办单位的不懈努力,省政府系统的建议办理工作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存在不平衡,个别承办单位工作拖拉,时效性不强,与代表的沟通不够主动;有的单位承办代表建议解决率不高;个别承办单位对一些难办或者与职能有交叉的建议,存在畏难情绪,办理力度不够;重办理、轻落实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下一步,省政府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加以改进。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各级人民政府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省政府及各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监督、支持下,不断创新办理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实效,扎实推进“五个湖北”建设,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