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 22 条、第 23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第 12 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 19 条、第 20 条的规定, 提请批准任命:
常本勇为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许兴明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检察长 敬大力
2013年9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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