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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职发言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1-03 02:27   [收藏] [打印] [关闭]

田昌兵

(2013年7月 29 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衷心感谢省人大常委会给我这样一个机会汇报个人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我叫田昌兵,生于 1962 年 7 月,仙桃市人,中共党员。1985 年 7 月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 系毕业分配到湖北省公安厅,先后在政策法律研究室、办公室、国保总队工作。其间,于 1998 年 5 月至 1999 年 5 月下派宜城市挂职任副市长。1998 至 2001 年在省委党校经济法专业读在职 研究生。2002 年 4 月至 6 月参加公安部第 6 期全国公安机关青干班培训学习。2006 年 11 月底, 调任荆门市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1 年底,调任湖北省高级 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至今。

回顾在政法战线 28 年的历程,我从一名普通公安民警不断成长进步,得益于组织上教育和 培养、得益于同志们信任和支持。我深知,自己还有许多不足,离组织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 盼还有差距,我要努力改进、不断提高。如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的任职议案,我将不辜负各位领导对我的信任与期望,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努力做到:

第一,始终坚持学习,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和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打牢公正司法的思想基础,把握好司法审判工作的政治方向;加强 法律法规的深入系统学习,不断提高准确理解法律、运用法律和有力指导审判工作实践的能力; 认真向审判实践学习,诚恳向基层学习,虚心向身边同志特别是审判专家、资深法官们学习请教, 尽快适应角色转变,不断积累审判业务经验,努力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和称职的法院领导干部。

第二,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司法审判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 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严格依法办事,严守法治原则,坚持以事 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全力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司法审判权威,坚决排除各种干扰,始 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认真、公道地办好每一起案件。坚持司法为民,始终关注民生,不 断改进司法作风,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解决群众诉讼难执行难等方面问题,减少 群众诉累,同时积极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始终坚持能 动司法,按照省委关于“竞进提质”的总要求,在准确把握法律精神,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 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司法保障和调节作用,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尽 责、尽心、尽力。

第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切实增强监督意识,认真贯彻执行省人大的决议、决定,主 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认真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做到件件 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对法院工作监督检查和有关法律法规贯 彻情况检查。

第四,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作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的一员,要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 原则,积极参与集体决策,严格执行集体决议;认真当好助手,讲政治,顾大局,支持班长工作, 维护党组权威和形象;正确处理好班子成员间关系,坦诚相待,团结协作,同舟共济。

第五,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规定和各项审判工作纪律,自省 自律,坚守底线,不踩红线。讲正气,讲原则,坚持做公道法官,办公正案件。同时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努力树立和坚决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如果这次省人大常委会没有通过我的任职提名, 我一定正确对待、真诚接受,在现职岗位上尽心尽责,一如既往地干好本职工作。

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关爱、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