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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毛武威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1-03 02:20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提请任命: 毛武威、苏永胜同志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咏平同志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戚艳红、熊亚玲、党政、杜超、胡君达同志为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李静、刘家烨、郑德生、曾迁同志为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王咏平、薛荣同志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俊同志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检察员职务。

检察长 敬大力

2013年7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