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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1-03 02:14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省政府值班室值字〔2013〕5 号转来的《关于交办审议意见的函》的要求,我们对省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于《关于全省地税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认 真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审议意见

对于“国家‘营改增’税制改革和当前解决面临困难局面会对地方税收产生深刻的影响, 地方税源压缩,但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地方财政收入逐年有所增加。要正确处理好这对矛盾,省 政府必须适度安排财政增长幅度,涵养税源,以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审议意见。我们 认为:“营改增”试点将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也会对企业发展、地方财力、税收体制和 税收征管等造成一定影响,需要我们认真对待。首先,“营改增”试点会对企业税负产生影响。 从前期开展试点的省市情况看,除部分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直接降率减轻税负效果明显外,很 多一般纳税人,特别是交通运输企业,由于税率提高幅度大,进项税额抵扣少,导致企业税负 上升。其次,“营改增”试点对地方财力会产生一定影响。我省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2012 年实现营业税 78.3 亿元,实施“营改增”后,这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势必减少。而且随着“营 改增”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不仅地方税收的已有部分要受到冲击,地方财政的增量和长期保 障也会大打折扣。再次,“营改增”将对税收体制产生一定影响。“营改增”后,地税部门失去 唯一主体税种,地方财政失去主要税源,现有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将面临重大变化。最后,“营改 增”试点将对税收征管产生一定影响。多年来建立的“以票控税”等一系列征管机制和征管格 局将受到冲击,地税部门原有的征管手段将会削弱。

为积极应对“营改增”对地方税收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主动作为:一 是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及时做好“营改增”总结和评估工作,认真查 找所面临的问题并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汇报。二是积极配合上级加快推进地方税体系 建设,加快地方税制改革步伐,确保地方财政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三是积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加强“营改增”纳税人地方税费管理。实施税源分类管理办法,提升税 源专业化水平。全面构建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平台,提升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

二、关于加强宣传保障“依法治税”方面的审议意见

对于“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不断增强税收征管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充分保障‘依法治税’落到实处”的审议意见。我们认为:在过去几年里,全省地税系统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重在治权”的原则,对内突出 监控制约,对外加强治理整顿和优化服务,通过抓内促外,提高了征纳双方对法治的遵从,较 为有效地保障了“依法治税”理念的落实。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内外并举、重在 治内、重在治权”的原则,对内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对外加强税收宣传,优化纳税 服务,不断提高征纳双方的税法遵从度,充分保障“依法治税”落到实处。

一是夯实管理基础,从征管源头上加强执法风险防范。完善和落实税源管理制度、税收管 理员制度、税务公开制度、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二是完善制约机制,从重点环节上加强监控。在全省实施统一规范的减免税管理制度,全 省县级以上地税机关要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时限,贯彻执行税收减免的各项具体规定。构 建欠税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欠税管理。强化稽查,以查促管,严格执行重大案件审理制度。 强化税收分析预警系统使用效果,实现“外防偷欠、内防过错”的目的。

三是加强检查,从履行责任上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实施过 错追究制。定期开展全省范围内税收征收入库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防范和杜绝税收空转、 寅吃卯粮、异地买税卖税等违纪违法现象。

三、关于税收发票方面的审议意见

对于“当前,服务性行业尽可能少出具发票或出具发票收费以及社会贩卖假发票现象突出, 对此要开展综合治理和严厉打击,保障所有税收做到‘应收尽收’,实现税收的科学化管理”的 审议意见。我们认为:对于服务性行业尽可能少出具发票行为,这既有少数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不高、法纪观念 淡薄因素影响,也有少数地税机关针对服务性行业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不规范的原因。对于社 会贩卖假发票现象,主要在于有强大的“买方市场”需求和“卖方市场”利益同时存在:一是 涉案人员法律遵从意识普遍淡薄,社会对假发票群防群治的大环境还未形成。二是相关法律不 完善。普通发票犯罪的量刑标准相对偏低,而且定罪标准不够合理。三是三公消费和财务报账 制度等相关管理机制不健全,内控管理不到位。

现有条件下地税部门强化发票管理,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对发票内部管理,必须 坚持“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工作思路;对假发票,必须坚持“打防并举、 内外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打”即是通过不间断地打击制假售假犯罪分子, 破获大案要案来遏制假发票泛滥势头;“防”就是通过建立发票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和 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设计和管理措施手段上堵塞管理漏洞。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强 化发票管理:一是转变管理理念、广泛开展宣传。加大发票管理法律法规集中宣传力度,提高 消费者识别真假发票能力,树立全社会正确的发票观。二是组织专项检查、完善内控机制。适 时开展全省范围内地税发票大清查,有针对性出台加强发票内控机制建设的规定。三是加强部门协作、推动群防群治。加强与公安、财政、审计、监察、宣传等部门协作,开展发票打假专项行动。加强与地方税费征收保障责任单位联系,积极拓展和畅通外部信息获取渠道。四是健 全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呼吁有关层面及时健全征信体系和金融监管体制,减少现金交易, 普及信用消费,推进政务公开,开展廉政教育,完善公款消费财务管理制度。

四、关于稳定地税队伍方面的审议意见

对于“将来国家税制改革全面推开后,可能对税务工作队伍产生一定的影响。省政府及其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摸底,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稳定全省地税队伍” 的审议意见。我们认为:

现行“营改增”试点确实对税务干部的思想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 是在社会舆论的影响下,产生了恐慌的心态。二是在工作矛盾的压力下,产生了烦躁的心态。 三是在职能萎缩的形势下,产生了担忧的心态。

面对“营改增”试点对地税干部的影响,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应对:一是讲清形势, 提振干部队伍信心。在全系统干部群众中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主题活动, 深刻解读十八大报告关于“进一步构建完善地方税体系”等相关论断,让干部群众明了“十八 大”关于未来国家经济发展和税制改革的动向,提高其前瞻性。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引导, 使其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决服从上级组织的决策部署。二是坚守阵地,对工作要求不放松。 对于“营改增”改革涉及的行业和移交的纳税人,认真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对于未列入“营改 增”明确范围的行业和纳税人,加大日常管理力度,确保不因改革而放松工作要求和工作质量, 更不允许出现失职渎职现象。三是开展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干部的社会核心竞争力, 让干部能够适应多岗位需要,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四是关怀激励,缓解干部队伍压力。做好 对干部群众的关心关爱,积极开展有益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使干部情绪和压力得到 有效的缓解和释放。

五、关于“结好今年账、摸清来年底”的审议意见

对于“要进一步吃透省情,采取积极措施,保证结好今年税账,摸清明年税底,开好来年 税局”的审议意见。我们认为:近年来,全省地税部门把积极组织收入作为服务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首要职责, 实现了各项税费收入高速度、有质量的全面增长,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收入任务。

2012 年,全省地税部门共组织各项收入 2034.8 亿元,同比增长 18.1%,增收 311.9 亿元。纳入 财政考核的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 1077.4 亿元,同比增长 26.9%,增收 228 亿元。

2013 年我省 GDP 预期目标仍在 10% 以上,继续“以湖北之快服务全国之稳”,为税收增长 奠定坚实基础。但同时,国内外经济环境偏紧、宏观调控持续、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将在 2013 年密集交汇并产生影响,组织收入工作的困难和压力依然较大,具体分析,不利因素主要包括 三条:一是房地产税收增收难度大。2 月底出台的“新国五条”,不仅意味着新一轮调控周期的启动,且手段更为严厉,可能使全省房市再度进入下行通道,营业税、契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都将受到抑制。二是“营改增”叠加影响导致税收减收。“1+6”行业营改增之后,2013 年全 省减少营业税纳税人 73405 户,一方面带来了税收的直接减少;另一方面“1+6”行业营业税移 交国税部门后,对地税部门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也产生了叠加影响。三是一次性收入的基数压力。

2013 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后,耕地占用税等阶段性税源全部清零,仅此一项形成基数缺口9 亿元;孝感今年新征耕地用量计划将同比下降 30%,全年耕地占用税减收接近 4 亿元;武汉城 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去年因上市需要,一次性缴纳企业所得税 2 亿元,也形成了基数缺口。仅 此三项,今年税收的基数缺口就达到 15 亿元。

面对种种不利因素可能造成的组织收入压力,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应对:一是深化 税收征管改革。通过职能重组、岗责重置、流程再造,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不断提高税 法遵从度和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二是抓好税收新政落实。抓好磷矿石资源税 从价计征改革工作,努力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抓住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调高的政 策利好,进一步严格预征管理和税收清算,保持土地增值税较快增长态势。三是加强中小餐饮 企业税收征管。鉴于目前高端餐饮企业和公务消费为主的餐饮企业经营困难,下一步拟对中小 型餐饮企业、农家乐、高校周边的餐饮企业、美食小吃城、大排档等城市大众消费场所严格征管, 对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依率计征,全面堵漏增收,力争将今年餐饮业税收减收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