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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湖北省审计厅关于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1-03 02:12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3年7月 16 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审计厅厅长张永祥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 2011 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述报告的审议情况,形成了审议意见,并转交省政府研究处理。

2013年6月5 日,省审计厅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省审计厅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办理情况的报告》。7 月 16 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这个报告进行 了审议。

委员会认为,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积极贯彻落实,做了 大量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了督办力度,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认真纠正未整改到位 的问题。截至 4 月底,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已纠正违纪违规问题资金 132.03 亿元,整改到位率83.23%。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资金监管。省政府针对省直项目支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专门 下发了《关于推进省级跨部门重大财政资金整合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对项目整合原则、工 作要求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有关地方和部门针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共制定制 度和办法 581 项;试行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三是继续加大涉及社保、移民、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 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同时建议:要继续完善预算管理的各项制度,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 用效率;要继续加大审计力度,强化对落实财政改革措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监督;要 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积极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采取措施,促进问题有效解决,对已整 改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巩固成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