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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撤销傅宏伟等人职务的议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0-28 01:53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提请撤销:

傅宏伟、雷建国、冯延明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附:傅宏伟等人的基本情况及撤职理由(略)

院长 李静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