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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拟任职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0-15 01:07   [收藏] [打印] [关闭]

廖焱清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叫廖焱清,1963年9月出生,湖北鄂州人,中共党员,1985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专业,2001年6月获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85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科员、助理检察员、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副处级检察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先后下派孝感市人民检察院任副检察长,上挂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办公厅副处长,2005年2月至今任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回顾28年的工作经历,我始终是在各级党委关怀下,各级人大监督支持下,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在担任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8年期间,我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不懈地抓班子、带队伍,抓业务、强监督,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素质,加快科技强检步伐,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实施“壮腰工程”、推动荆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今天,如果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的任职议案,我将牢记宗旨,勤奋工作,不辱使命,努力做到:

一、持之以恒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坚持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基层学,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自信,自觉服务“五个湖北”建设。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进一步深化对检察权运行规律的把握,提高宏观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深入学习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锻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

二、严格依法办事,忠实履职尽责。坚持勇于担当、奋发进取,尽快尽早适应新环境,尽心尽力做好新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法律监督职能,把握加强法治建设和提高执法公信力两个主基调,一手抓铁路检察事业长远发展、一手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亲和力,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贯彻上级工作部署,注重打击各种涉铁刑事犯罪,努力维护铁路安全畅通与社会和谐稳定;注重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注重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公平正义;注重抓好涉检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群众诉求,推动铁路运输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三、推进改革创新,保持生机活力。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积极探索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发挥职能的有效途径,以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坚持走创新驱动之路,在法律制度框架、法律授权范围内,结合铁路运输检察机关的特点,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推进诉讼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认真贯彻法律、司法解释和司法改革要求,推动执法办案转变模式、转型发展;加强符合分院管理体制、体现铁路运输检察特点的办案组织建设,开展检察长领导下的主办检察官负责制试点工作,推动湖北铁路运输检察事业创新发展。

四、抓好班子建设,带出过硬队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维护班子团结,树立班子威信,做到原则问题共坚持、精诚团结共干事、急事难事共担当,努力形成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坚强领导集体。尊重检察干警的主体地位,加强职业保障机制建设,进一步凝聚检心检力,提振精神状态,充分发挥广大干警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五、坚持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规定,严守各项廉政规定和检察工作纪律。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认真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及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如果本次人大常委会未能通过我的任命,我将愉快地接受,服从安排,更加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