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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拟任职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0-15 01:05   [收藏] [打印] [关闭]

罗堂庆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叫罗堂庆,今年49岁,湖北武穴人,中共党员,武汉大学刑法专业硕士。1983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1994年10月调入中共黄石市委办公室任副科长、科长、副主任、市委副秘书长;2004年4月调入黄石市人民检察院任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期间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挂职锻炼一年;2007年12月调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任办公室主任;2010年3月,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检察长。

到汉江分院工作3年以来,在省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和分院全体干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三个直管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始终注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分院实际,制定工作措施,稳步有效推进。二是始终注重强化法律监督,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做大做强了各项检察业务。3年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521人,提起公诉4595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17件253人,成功办理了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领域及汉宜铁路贪腐系列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476万元。三是始终注重强化自身监督。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保障了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四是始终注重强化队伍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重大事项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共同决策。把素质能力建设作为重要方向,连续三年开展能力建设活动,通过青年干警成长工程、组建讲师团等形式,努力打造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现在,组织上提名我继续担任汉江分院检察长,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此次提名能获得通过,我将不负组织的重托,不负省人大常委会的信任,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一是坚持刻苦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全省第十三次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实质,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检察工作水平,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二是坚持执法为民,牢记宗旨使命。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犯罪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坚持服务大局,积极履职尽责。紧紧围绕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大局,积极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和新一轮“三抓一促”活动,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增强环境意识,依法打击各类犯罪,落实“护幼、容错、不赦罪”的要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四是坚持依法办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尊重宪法和法律权威,认真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积极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五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自觉加强党组一班人的团结,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坚持重大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坚持经常交心通气,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发挥领导班子整体效能。

六是坚持廉洁自律,永葆政治本色。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贯彻落实的“六条意见”,厉行“三短一简一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和各项检察工作纪律,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规定,带好队伍,管好家属,树立和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如果本次人大常委会未能通过我的任命,我一定正确对待,认真查找差距,不断完善提高,一如既往,勤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