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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拟任职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0-15 00:31   [收藏] [打印] [关闭]

尹维真

省人大常委会:

我作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拟任人选,谨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如下供职报告。

我于2011年12月从武汉市副市长调任省住建厅党组书记,2012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为省住建厅长。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和省住建厅班子成员带领本系统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了住房城乡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省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33.43万套,竣工20.66万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4.6万户。落实中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取得积极成效。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实现投资627亿元,创历史新高。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25件人大建议的办结率、代表见面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我厅被评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全省住建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建筑业总产值突破6000亿元,跻身全国第五位。瞄准“打造万亿元建筑产业”目标,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实施品牌带动、转变发展方式等措施,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全省建筑业实现年总产值6865亿元,规模超过广东、北京,由2011年全国第7位上升到第5位,居中部第一。

争取国家补助资金114亿元,比上年净增54亿元。我们积极抢抓国家政策预调微调机遇,成立工作专班,指导市州做好项目申报;厅领导10多次率专班赴住建部汇报,专人跟踪办理;加强与发改委、财政部门沟通衔接,申报项目均达到可研或初设的深度。一年来,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对保障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筑节能等项目补助114亿元,比2011年增长89.3%。精心筹备城市工作会议,推出加强城市工作的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在我省城乡结构发生历史性转变的重要阶段,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精心筹备,适时召开了全省城市工作会议。我们组织编制印发了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工作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遴选推出了100个功能性、基础性大项目。对于增强全省上下的城市意识、规划意识和抓城镇化的自觉性产生了积极影响。举全厅之力支持小池开放开发,“城市标准、小池特色”城镇化建设示范效应初步显现。

城市管理步入常态,城市面貌发生明显变化。继续抓好市容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整治工作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立面空间、内江内河、公(铁)路沿线、乡镇等六个方面延伸。强化了第三方暗访和量化考核的考评机制,促进了城市管理工作常态化、精细化。

行政审批提速提质,行业作风明显改善。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全厅审批事项由37项减至18项、行政提速67.74%,群众电子评价满意率99.96%。坚持问题导向、群众标准,扎实推进住建系统行风评议,取得了实际成效。万人评窗口,我厅在省直70个单位中名列前茅。我厅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12年“三抓一促”优秀单位。在推动住建事业发展中,我力所能及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能力所限,与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此次组织提名我继续拟任,深感责任重大。如获通过,我将恪尽职守,努力做到: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始终保持“本领恐慌”的警醒。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系统性,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第一需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各种知识。注重学习的实效性,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既向书本学习,又向实践学习。通过不懈地学习和实践,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认真贯彻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有关议案。严格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规范权力运行,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加大稽查执法和违规案件查处的力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就住房城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主动地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不断改进提高服务发展水平。

三、求真务实,将保民生、促发展落到实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事关发展事关民生,在推动“五个湖北”建设中承担着重要历史使命。我们要按照“竞进提质”的总要求,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着力抓好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节能减排、打造万亿元建筑产业等重点工作,发挥规划引领调控作用,加强城乡建设和管理,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四、廉洁自律,始终保持公仆本色。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是权力“寻租”、滋生腐败的易发多发领域。我一定牢记宗旨,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到淡泊名利、清正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带好队伍、管好家属。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发挥班子集体智慧和整体功能。当前,尤其要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转变作风的《八项规定》、《六条意见》,树立勤政为民、廉洁务实的良好形象。

我将真诚地接受人民的选择。如果此次省人大常委会未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一定正确对待,继续做好组织分配给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