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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拟任职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0-15 00:30   [收藏] [打印] [关闭]

吕文艳

省人大常委会:

我于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山西垣曲人,武汉大学法律系环境法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从1987年起在省环保局、随州市和省环保厅工作,先后任省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处长、监督管理处处长,省环保局副局长,随州市委常委、副市长,省环保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2009年任省环保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2013年2月起任省环保厅党组书记。是第十届省纪委委员。

我在环保部门工作20多年,对环境保护事业充满着深厚的感情。近些年来,我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以环保优化经济发展,推动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取得了一定成绩。

这次提名我为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拟任人选,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重道远。如果省人大常委会能通过我的任职议案,我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务实的工作作风,克难奋进,不辱使命。为此,我将做到:

一、加强学习,武装头脑,不断提升能力和素质。我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准确把握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的各项要求;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人生追求,坚持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专家学者学、向人民群众学,深入一线、问计基层、积累经验、把握规律,提升运用科学理论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

二、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在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中起着重大作用。我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方针,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的新特点,新情况,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护与改善环境质量,为全省率先在中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一是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继续推进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实施差别化的环评分级审批政策,实现审批项目全过程网上公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支持新兴战略性产业、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推动优化经济发展。二是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减排任务。推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着力抓好减排措施落实,严控污染物新增量,完善部门协同推进减排机制,严格考核年度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三是统筹兼顾,联防联控联治,深化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提升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实行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实施碧水工程,全面加强重金属等多因子污染防治,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千村环境整治”示范,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四是严格环境执法,确保环境安全。丰富环保执法监管手段,实行环保执法“网络化管理”,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环境预警体系和环保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五是创新环保体制机制,筑牢环保事业发展基础。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体系,完善生态文明考核奖惩机制,开展省环境保护政府奖评选表彰,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强化环保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环保能力。

三、依法行政,接受监督,自觉维护法律尊严。我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坚决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把环保工作自觉地置于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之下,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人大代表的监督以及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代表视察环保工作,并认真落实省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意见和批评,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都满意,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工作公信度和满意度。

四、牢记宗旨,廉洁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我将进一步强化环保为民理念和公仆意识,心系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民生问题,做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维护者。认真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管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以手中权力为亲属朋友谋私利,做勤政廉政的模范。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性第一、事业第一,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民主务实、团结和谐的良好工作氛围,切实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坚持实事求是,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做到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主动作为、真抓实干,艰苦奋斗。

如果这次任职未能通过,我将服从组织的安排,继续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全省环境保护事业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为建设山青、水绿、天蓝的美丽湖北和生态文明贡献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