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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拟任职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0-13 03:16   [收藏] [打印] [关闭]

汪道胜

省人大常委会:

组织上再次提名我为新一届省政府组成部门拟任人员,这既是对我的肯定,也是巨大的鞭策,既是老任务,更是新要求,深感责任重大。

回顾30多年的工作经历,自1978年跨进政法战线以来,曾经过多次岗位变动,三进三出公安战线,三进三出政法委机关,即便在黄石市委担任八年副书记期间,也一直分管政法综治工作,上届担任司法厅长,这届再次提名,注定了自己一生的政法情缘。

过去五年里,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监督指导下,我团结带领全系统干警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能,发挥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坚持“在一线”,敢于“上火线”,确保监所实现了“四无”,化解了大批矛盾纠纷,协调律师参与处理了数十起敏感案件;在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上,尽力“当参谋”,积极“抓协调”,代拟了《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完成了“五五”普法任务,评选了“十大法治人物”;在服务经济发展上,确保“少不了”,力争“离不开”,完善了律师顾问工作机制,开启了法律服务“直通车”,规范了法律服务秩序;在保障改善民生上,积极“降门槛”,着力“提质量”,争取省人大通过了《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惠及困难群众110多万人;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立足“参与者”,担当“主力军”,强制戒毒所内戒断率达100%,社区服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0.75‰、0.35%;在基层基础建设上,抓紧“上规模”,尽力“上档次”,完成了11个监狱和1084个司法所建设任务,为138个规范化司法所装备了工作用车;在队伍建设上,大力“树典型”,全面“提素质”,举办了监狱劳教民警岗位练兵成果展,涌现了易满成、敖大焕、王文广等先进典型。

如果这次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的任职提名,我将变信任为动力,变重托为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到:

一、勤奋学习,增强能力。把学习作为一件大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他人学习,学好政治理论,学好法律业务,学好科技知识,真正做到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的政治本色,提升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坚持知行合一,学用结合,勇于实践,推动工作。

二、恪尽职守,创新业绩。立足职能,着眼全局,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认真贯彻中央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从七个方面给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不断进步,确保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任务。一是凝神聚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十次党代会和全国、全省“两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二是竭尽全力维护平安稳定,确保监狱、劳教(戒毒)场所安全稳定,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完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推动建立“大调解”体系。三是尽心尽力服务经济竞进提质,深化律师参政议政,完善“直通车”法律服务机制,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四是同心协力推进法治湖北进程,在省委政法委牵头协调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不断加强司法行政法治建设。五是倾情倾力服务保障改善民生,深入实施“法律援助办实事”项目,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向民生领域拓展。六是不遗余力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速司法行政工作机制创新。七是持续着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坚决落实中央、省委改进作风的规定,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不断提高队伍履职能力。

三、团结民主,廉洁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做到“总揽不包揽,决断不武断,用人不疑人,放手不撒手”。加强党性修养,领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与班子成员交心通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精诚团结,和衷共济,凡事以事业为重,从大局出发,以公道正派的人格,影响和带动班子建设。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明辨是非,克己慎行,遵规守纪,不谋私利,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同时,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言传身教,警钟长鸣。

四、依法行政,接受监督。作为政府法治工作部门,在推进工作中,认真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常委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按时参加人大的活动、会议,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努力解决代表们提出的实际问题,切实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

如果任职未获通过,我将正确对待,在组织安排的任何岗位上继续努力工作,为“五个湖北”建设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