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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拟任职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0-13 03:15   [收藏] [打印] [关闭]

彭 军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叫彭军,1960年4月出生,祖籍四川宜宾,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恩施州)来凤长大,中共党员。1977年在来凤县大河公社下乡当知青,1978年参军入伍,1981年10月复员到恩施州来凤县翔凤镇派出所工作,1985年11月起先后任翔凤镇副镇长、镇长,来凤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县长,鹤峰县委常委、县长、书记,利川市委书记,恩施州委常委、副州长。

2008年5月,我告别了工作和生活的鄂西山区,调任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2010年5月,兼任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前方指挥部和省政府驻新疆办事处工作。2012年4月任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我深知,我的每一步成长都离不开党组织的教育和培养,离不开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30多年来,无论岗位如何变化,我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始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在恩施州工作期间,我坚持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为恩施州的改革发展作出了自己的努力。在发改委工作期间,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研究提出的2009和2010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体目标和主要工作措施,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和采纳。在援疆办工作期间,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援疆工作的总体部署,探索和建立的“双层全覆盖、有限无限相结合、互动共赢”援疆模式和经验在全国推广。去年4月到民政厅工作后,我从民政事业抢抓全省黄金十年发展机遇期出发,坚持常规工作和创新工作“两手抓”,不断提升民政社会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水平。同时,我也清醒的认识到,自己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不足,离组织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这次被提名为省民政厅厅长拟任人选,我既感荣幸,又深感责任重大。如果这次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的任职议案,我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忠于职守,竭我所能,尽我全力,不辱使命,决不辜负各位领导和委员的信任,努力做到以下五点: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讲政治、顾大局落实到思想、言行和工作当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拥护党的领导,不折不扣地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服从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发扬民主,维护团结。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积极营造团结一心干事业、齐心协力谋发展、群策群力促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是履职尽责,开拓进取。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竞进提质”总要求,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增强民政部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是以公开公平、规范有序为导向,加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以健全制度、拓展范围为导向,加快完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以发展健全、作用突出为导向,加快完善“三社联动”社会自治体系;以深化改革、保障权益为导向,加快完善国家抚恤与社会优待相结合的优抚安置工作体系;以规范管理、方便群众为导向,加快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力争我省民政工作走在中西部前列,为加快“五个湖北”建设切实履行好民政职能。今年将着力按照省政府部署,认真完成“支持100所农村福利院危房改造、新(改、扩)建500个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新建6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等为民办实事项目。

四是依法行政,接受监督。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的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虚心听取、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依法履行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和职责。

五是严于律己,勤政廉政。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时刻牢记“两个务必”,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身作则,大力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树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无论这次能否被通过任命,我都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自觉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继续为我省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