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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拟任职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0-13 03:15   [收藏] [打印] [关闭]

吴 琦

省人大常委会:

这次被继续提名省监察厅厅长拟任人选,谨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如下拟任职报告。

我于1956年8月出生,1973年在兴山县下乡当知青,1978年考入华中师范学院中文系学习,1982年毕业后分配到省纪委机关工作,先后任省纪委调研室主任、办公厅主任,2000年任省纪委常委,2005年兼任省监察厅副厅长,2007年起任省纪委副书记,2012年兼任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在30多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我始终秉承以下理念: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依法行政、秉公执纪;围绕湖北经济社会建设履职尽责、扎实工作;严守纪律,接受监督。在担任省监察厅厅长的一年时间里,重点做了三件事: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到312项,实现全国最少目标。二是强化纠风治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2268件。三是积极预防腐败,惩防体系128项制度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率先在全国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政府行政效率排名在全国由23位上升至12位。

监察机关是政府的专门监督机关,依法履行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风治乱、组织协调政务公开等职能。这次被继续提名为省监察厅厅长人选,我深感使命崇高,责任重大。只有一身正气、出于公心、依纪依法、不徇私情,才能胜任这项工作。我将正确对待组织和人民的挑选,无论这次能否获得省人大常委会任命,我都要做到牢记宗旨,依法履职,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要求,为“五个湖北”建设勤奋工作,无私奉献。

一、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加强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严守政治纪律,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牢固树立国家和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自觉把行政监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去思考、去把握。摆正位置,立足服务,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工作第一位,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务保障“五个湖北”建设。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严肃行政纪律,维护政令畅通,切实加强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科学发展的方向;坚持发展环境是第一竞争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政府效能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推动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快推进具有湖北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利剑高悬,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确保公务员队伍肌体健康。

三、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依照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岗位职责,认真贯彻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严格执行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及时办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着力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努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做到执纪者带头遵守纪律,监督者带头接受监督。及时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行政监察工作的重大问题,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抓班子带队伍,打造反腐倡廉“铁军”。坚持发扬民主,严格按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办事,与班子成员密切配合,做到多沟通、多协商、多理解、多包容。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在廉洁自律上率先垂范,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切实把纪律要求内化为自律意识,外化为自觉行动。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进一步强化“正人先正己”的理念,把“自身过硬”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金字招牌”来培育,把“正气、正派、正直”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品质来砥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