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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拟任职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0-13 03:13   [收藏] [打印] [关闭]

刘传铁

省人大常委会:

我于1957年3月出生于湖北仙桃。1977年全国恢复高考后成为首批大学生进入武汉大学学习,先后攻读并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大学毕业后,先后在北京广播学院(即现“中国传媒大学”)、武汉大学、日本创价大学工作和学习。1999年7月,我被调到武汉市工作,先后在武昌区、武汉市外办、武汉市政府、汉阳区、东湖风景区、东湖高新区工作。2010年8月调到省委工作,2011年4月到省科技厅工作。

多年来,我服从组织安排,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我都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认真履责,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工作期间,在院长领导下,和全院同志一道,积极推进了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培养模式和培养规格创新,较早地实行了研究生奖学金制和导师遴选制。

在汉阳区工作期间,我与班子成员一道,团结带领全区人民,大力实施开放先导、项目强区战略,参与了琴台大剧院、百威啤酒等项目建设。试行了沟通社情民意的“社区对话”机制。汉阳区连续2年被武汉市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按照省、市的部署,积极组织参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申报与建设工作,东湖高新区被国务院批准为继中关村之后的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积极推进股权激励、人才发展、成果转化等体制机制创新,启动建设“光谷生物城”、“未来科技城”、“光谷金融港”等专业园区。

在省科技厅工作期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把科技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部署,大力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计划、成果奖励改革,大力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主体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化载体建设”“三大工程”。我省作为三个省市之一,在2012年底召开的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汇报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的做法。

回顾自己的成长经历和工作实践,我深深感谢各级组织的培养和教育,深深感谢包括在座各位领导的关心和帮助。如果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我的任职议案,我将更加认真学习,依法行政,勤奋工作,接受监督,廉洁自律,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更大努力。

一是更加认真地学习。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一刻不停地增强本领。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准确把握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文件,牢牢把握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学习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市场经济等知识,深入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把握规律,明确方向,深入调研,在实际中学习,向基层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更加自觉地依法行政。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和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认真贯彻省人大的决议、决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完善、落实教育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三是更加勤奋地工作。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目标要求,以提高全民素质、增强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重要使命,以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埋头苦干,开拓进取,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加快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进一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完善教育体制机制,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为学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为教师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为学生创造良好学习环境,努力提高我省的教育现代化水平。

四是更加主动地接受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监督。改进方式,注重实效,完善制度,认真、及时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教育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

五是更加严格地廉洁自律。讲党性、讲法纪、讲道德,重品行、重操守、重事业,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于律己。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教育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必须建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执行好民主集中制,依靠集体智慧,共谋事业发展。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努力打造一支团结协作、奋发有为、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工作队伍。

如果人大常委会没有通过对我的任职议案,我一定正确对待,坚决服从,继续做好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

诚挚感谢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关心、支持和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