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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少林、夏明权同志任职的议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0-13 03:08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第四十条的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提请决定任命:

徐少林同志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夏明权同志为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

请予审议决定。

 

主任会议

2013年3月19日

 

附:徐少林、夏明权同志的基本情况、简历及提请任命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