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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第四批驻麻城工作组高效推进灾后重建等相关工作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11-29 01:25   [收藏] [打印] [关闭]

11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第四批驻麻城工作组进驻麻城以来,带着对灾区群众的特殊感情,不忘初心,牢记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发扬吃苦耐劳和勇于奉献精神,克服困难,全身心投入灾后重建和困难群众安置工作中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高效推进灾后重建等相关工作。

一是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工作组到麻城后,先后实地走访了福田河镇、顺河镇、铁门岗镇、岐亭镇、乘马岗镇、张家畈镇、木子店镇、盐田河镇、白果镇等地,走村入户,将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温暖带给他们,让受灾群众明白党的政策,并慰问特困受灾群众,增强受灾地区干部群众抗灾救灾自信心。截止11月21日,工作组走访房屋倒损户数百户,慰问特困群众11户,发放慰问金5500元。工作组走访慰问岐亭镇容家洲村二组低保户曹建平,得知他母亲残疾,妻子失联,2个小孩读书、本人还在浙江打工,这次洪灾中房屋倒塌,房屋由其兄代理重建,中途资金不充裕而停工2周时,及时协调镇政府相关部门,建议将验收新建房后拨付建房全部资金改为按房屋建设进度分期拨付,防止房屋建设途中无资金而停工,确保工期按时完成,早日搬进新房。

二是全力推进因灾倒损房屋重建工作。洪灾导致麻城全市倒塌房屋1982户7719间,损坏房屋1100户3885间。麻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灾后重建工作,在摸清唯一住房倒损户数基础上,于10月下旬组织10多个小组进入全市所有乡镇、林场、街办、开发区,对所有唯一住房倒损户住房重建情况进行核查督办。截止11月21日倒塌房屋已100%开工建设,已竣工户数1726户,竣工率87.1%,损坏房屋也已100%开工修缮,竣工100%。为确保房屋重建顺利推进,让群众尽快住进新房,暖暖和和过冬,工作组实地察看了解情况,并将唯一住房倒塌重建和损坏房屋修缮作为工作重点,对救助范围、对象、标准都逐一进行核实,对不适宜在原址重建的,积极协调市规划、土地等部门,完成选址、土地调整等基础性工作,帮助受灾群众解除后顾之忧。张家畈镇党委、政府未雨绸缪,分2批组织6个专班分别对村级基础设施损毁情况、房屋损毁情况、农业林业损毁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保受灾情况的真实性,既做到不漏一户,又做到不虚报一户,为分类帮扶打下坚实基础。工作组对张家畈镇党委、政府把灾后重建任务层层压力实、党委包片、住点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强力推进灾后重建给予充分肯定。

三是加强灾后生产恢复的服务保障工作。工作组继续动员受灾群众积极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协调麻城市农技、畜牧、林业等相关部门,全力服务保障受灾农户,给他们提供技术、物资及资金服务,确保灾后群众农业种养植、畜牧、林业等生产取得好的效益。

四是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确保抗灾救灾取得最后胜利。工作组利用业余时间深入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条例、准则,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抗灾救灾工作守则、方案及省领导讲话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不打扰驻地单位和干部群众,多次对受灾群众进行回访,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坚定夺取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的最后胜利信心和决心。

在检查督导工作中,工作组针对唯一住房倒损重建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以下工作建议:一是对房屋重建中缺少资金停工的,建议按建房进度拨付建房资金,保证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对于特困户口、五保户房屋重建的应由政府兜底,纳入搬迁或由所在村安排公房居住;三是对外出打工、异地购房、失联、房屋置换、亲属资助建房等人员,详细告知国家救灾政策,签定承诺书,加强监管,防止发生纠纷和因不了解政策引起的信访问题。四是唯一住房倒损数量锁定前受损,在锁定后倒毁的住户,由于没有纳入因灾倒损唯一住房统计中,无法享受国家因灾毁损唯一住房重建政策,建议当地党委、政府采取其他措施对此类住户重建住房予以支持,同时也建议省直相关部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驻麻城抗灾救灾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