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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聚焦》第六十五期 | 立法先行 推动湖北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百姓视角,关注人大!欢迎收看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湖北电视综合频道承办的电视专栏《人大聚焦》。
立法观察
长江流域是我国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三磷)的主要分布区域,磷化工产业为国民经济多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固体废物——磷石膏。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湖北省委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要求,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省人大常委会运用法治方式,大量走访调研,计划作出《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磷石膏纳入环境保护税税目“其他固体废物”范围的决定》,制定《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推动磷石膏污染防治和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变废为宝 磷石膏如何提升综合利用
磷石膏是磷化工产业发展中产生的工业废渣,每生产1吨磷酸就会产生5吨左右磷石膏。据统计,湖北省磷石膏库存量接近3亿吨,每年新生产量达3500万吨,而磷石膏的随意排放堆积将破坏生态环境,污染地下水资源,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对于磷石膏的治理问题引起了多方关注,在宜昌一家新型材料企业,经过近10年的研究,可将工业废渣磷石膏变废为宝。
记者 亦乐:我现在所在的位置是宜昌市灵宝村接线道路,那么这条长1060米的道路看似普通,其实却大有玄机,我手上这颗就是由磷石膏制成的轻集料,由这个轻集料又可以制成我身旁的这个水稳层,整条路都铺设的这样的材料,据工作人员介绍,每公里可以消耗一万吨的磷石膏产品,同时,整条路的路沿石和生态护坡也都大量使用的磷石膏建材产品。
目前,针对磷石膏的特性,可在农业、工业、建筑等领域进行二次利用。可由于库存量过大、市场需求有限、相关政策扶持不足等原因,目前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整体偏低。
湖北三宏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张道红:磷石膏作为新兴产品的石膏,推广应用上还希望政府在政策上支持,在技术上要加以引导,特别是在石膏建材领域的规范操作上面,政府要出台相应的规则,引导市场的消费。
宜昌市人大代表 杨涛:磷石膏的治理和运用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工程,采矿、选矿生产主要的磷产品以及磷石膏的排放标准、磷石膏的利用等等,全方位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统筹考虑,每一个环节的企业都要肩负相关的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
立法先行 推动湖北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如何通过法治手段,治理好磷石膏的堆存和综合利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立了立法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计划作出《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磷石膏纳入环境保护税税目“其他固体废物”范围的决定》,制定《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力图运用税收等途径规范企业经营,通过法治手段,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化工项目部指挥长 肖林波:《决定》的颁布实施会极大地推动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工作,倒逼企业加快磷石膏综合利用进程。我们希望政府收税后,一部分用于反哺和支持企业对磷石膏综合利用的技术研发和生产装置的建设。
省人大代表 枝江市委书记 余峰:全方位招引磷石膏资源利用下游项目,加速推动三宁化工磷石膏精制硫酸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聚集“洼地”,促进产业聚集发展 ,(将磷石膏)资源“吃干榨尽”。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 以法治力量助推磷石膏污染防治
2月11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率队赴宜昌、荆门、襄阳、孝感4地专题调研磷石膏污染防治,并就制定《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磷石膏纳入环境保护税税目“其他固体废物”范围的决定》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化工园区、绿色建材产业园、企业、磷石膏利用点、磷石膏库等地,详细了解磷石膏污染防治、磷化工产业发展、资源化综合利用等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磷石膏污染防治工作、《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委意见贯彻实施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与省市县有关部门、企业负责人、专家学者交流研讨,听取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磷石膏污染防治、综合治理,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开展磷石膏污染防治专项立法,是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转化为法规规范的具体行动,符合湖北发展实际,顺应群众呼声期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固体废弃物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从严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高质高效做好磷石膏污染防治专项立法工作,做到既要长江大保护,又要发展高质量。
调研组强调,要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兼顾不同发展阶段实际,依据上位法科学制定法规条款,实现政治、经济、法治、社会等综合效益,努力蹚出磷石膏综合治理新路子。要解放思想、强化统筹,把抓好磷石膏污染防治作为推动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机遇,加强技术攻关,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广泛利用,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做优。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属地责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形成磷石膏综合治理合力。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勇、刘雪荣、胡志强,副省长、宜昌市委书记王立,省政协副主席、襄阳市委书记马旭明,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爱国参加有关活动。
议案建议追踪
宋晓婕:发展“0—3岁”普惠性托育服务 解决家庭后顾之忧
“完善三孩生育配套支持措施,新增婴幼儿托位4万个,确保幼有善育”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列出的民生清单。“0—3岁孩子谁来照看?”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省人大代表、武汉儿童医院(武汉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主任医师宋晓婕认为,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0-3岁托育照护体系工作,实现“幼有所育”。
记者 舒慧:我现在所在的位置就是汉阳徐湾社区托育所,这间教室就是供咱们0-1岁宝宝使用的教室。大家可以看到这些教具柜子,都比幼儿园小朋友使用的更小号一些,更迷你,适合孩子们发展的需求。来看看这边有一个绿色的非常缓的坡,这个坡是适合学习爬行的小朋友来进行一个爬行训练,锻炼他们的前庭脊。在这一个教室里有各种各样的分区,从孩子们躺卧到学坐,一直到爬行,学步,可以满足0-1岁小朋友所有的需求。
谈起这家普惠性托育园,不少家长直呼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孩子家长:因为有两个孩子,家里父母、我们都照顾不过来,大宝一岁半的时候,小的差不多七八个月送(托儿所)过来,两个孩子(一个月)差不多五六千块钱,这个在我们能够承受范围之内。
孩子家长:有了孩子之后没有后顾之忧,可以安安心心把她送到托育园来,孩子得到了很好的成长空间,我觉得真的挺幸运的。当时生了一胎就没有想过生二胎了,这个(普惠托育)行业进入武汉,我觉得挺好的,可能会计划二胎吧。
记者了解到,近两年来针对托育服务,我省争取中央投资近1.5亿元,带动地方政府和社会投资3.6亿元,新增1.5万个普惠托位。为广大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优质的托育服务,先后出台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托育服务责任主体,优化普惠托育发展布局、建立完善支持政策。截止到2021年底,全省开展托育服务的托育机构达到2183家。
托育园园长 林伊美:收的最小的孩子是七个月龄的时候他就已经入托了,我们第一家托育园总共有40个托位,现在托位已经无法满足(居民)需求了,所以家长希望我们能够再多开几家。
面对日益增加的托育需求,省人大代表、武汉儿童医院(武汉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主任医师宋晓婕,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通过大量调研,在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了《积极推进和完善0-3岁托育照护体系工作》的建议。
省人大代表 宋晓婕:作为一名妇产科医生,我注意到从2015年二胎开放政策以来,去年三胎政策也开放了,但是我们生育率不升反降,原因之一就是托幼机构的匮乏,非常大的托育需求,这样的缺口是相当大的。
她希望,建立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托育管理体系;完善市场参与;培养专业托育人员队伍。该建议由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办,三部门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第一时间对该建议进行了答复。目前,我省0-3岁托育工作正在逐步统筹推进。
针对宋晓婕代表提出的加强0-3岁婴幼儿托育人才培养的意见。省教育厅表示:截止到2021年底,在全省本科院校中,共设置学前教育本科专业点26个,社会学本科专业点8个。在职业院校,85所中职学校开设涉幼儿保育专业。今年将通过实行高职单独招生、高职扩招等形式,扩大托育行业人才培养规模;支持职业院校大力举办各种托育相关专业职业技能培训。
与此同时,我省将继续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机构,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托育服务需求,争取年度新增4万个以上托位,托位总量达13万个以上。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处长 伍文洲:我们将进一步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新建一批普惠性的托育机构,加大公办托育指导中心建设,就近满足群众托育的需求,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相关托育机构的抽查、检查、培训、指导,促进全省托育机构规范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