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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湖北人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投稿的通知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1-01-14 09:28   [收藏] [打印] [关闭]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处、室:

近年来,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处室积极向湖北人大网站、湖北人大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网站、官微)投稿,为宣传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湖北的生动实践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明确审核责任、规范发布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向网站、官微投稿,须完整填写《新闻稿件审核处理签》,并将文章、配图(原图)及处理签照片,发送至邮箱tougao@hppc.gov.cn,我们将审核后择优刊发。

2. 参照《“湖北人大网”网站信息管理办法》,网站、官微信息发布实行分级管理、按权限发布的原则,严格实行审核登记制度。转载权威媒体发布的信息由研究室宣传处负责人审核。其他信息由供稿部门的厅级以上领导、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或者秘书长审核。省内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投稿,原则上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审核。

3. 严格执行保密审查规定,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是投稿稿件保密审查第一责任人,对本处室送审的稿件进行保密审查。省内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审核信息的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对投稿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4. 要将讲政治放在首位,不得发布虚假、涉密、敏感信息,不得利用网站、官微进行商业性活动。投稿要准确、规范,突出特色、亮点,同一内容在同一宣传平台只报道一次。

欢迎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处、室踊跃投稿!

附件:1.“湖北人大网”网站信息管理办法.docx

          2.新闻稿件审核处理签.docx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