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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聚焦》第一百三十三期

来源:湖北综合   时间:2024-12-17 16:26   [收藏] [打印] [关闭]

百姓视角,关注人大!欢迎收看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湖北电视综合频道承办的电视专栏《人大聚焦》。

人大要闻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

12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主持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的重要讲话,对湖北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对湖北服务和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寄予更高期望、赋予更大使命,进一步明确新征程“建设什么样的湖北、怎样建设湖北”的战略指向,给全省上下以强大的思想指引、精神鼓舞和前进动力。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的决定》,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聚焦,充分体现了用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全会部署上来,学明白、想清楚、干到位。

会议强调,省人大常委会要按照“鼓足干劲、奋发进取,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全面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大各项工作充分体现人民意志。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全省大局中找准人大工作着力点、切入点,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坚持依法办事的履职思维,切实做好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要坚持系统观念和统筹方法,强化“内统外联”,打好立法、监督、决定和代表工作“组合拳”。要坚持务实担当的优良作风,认真落实防止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要求,锤炼过硬能力本领,严明纪律规矩意识,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国强,党组成员、副主任刘雪荣、胡志强,副主任杨云彦,党组成员、秘书长张爱国作交流发言。

王艳玲赴咸宁嘉鱼咸安崇阳调研

12月3日到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赴咸宁嘉鱼县、咸安区、崇阳县调研代表行动、代表联络站建设、乡村振兴联系点帮扶等工作,走访基层人大代表。

王艳玲实地调研了嘉鱼县潘家湾镇蔬菜长廊、四邑村、官桥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咸安区汀泗桥镇黄荆塘村,乡村振兴联系点崇阳县白霓镇甘家湾、天城镇大集社区桃溪花园小区等,详细了解各地代表行动等工作开展情况和乡村振兴联系点帮扶工作。她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要求,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中彰显人大作为。要坚持共同缔造理念,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推动代表行动走深走实,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培育和强县工程建设,助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要把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嵌入基层治理,切实用好代表联络站,丰富基层民主形式,支持人大代表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日常管理等,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王艳玲还走访了基层人大代表,希望他们深入开展调研,充分了解社情民意,提出高质量的代表建议,为参加代表大会会议作准备。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爱国参加调研。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回眸(一)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70周年,是极不平凡,极具意义的一年。这一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围绕省委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尽责,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即日起,《人大聚焦》专栏推出系列报道,全方位立体回顾2024年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各方面工作,本期我们一起关注我省一年来的立法工作。

今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指出,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今年以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强化法规制度供给,为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服务大局 突出高质量发展立法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发展现代种业、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2024年5月29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种子条例》,并于2024年9月1日正式实施。

湖北省是农业大省和用种大省,常年粮食播种面积7000万亩左右,年需商品种5亿斤左右。然而,我省种业振兴仍面临技术创新、市场竞争力、种质资源、育种技术、市场拓展等方面的问题。制定《条例》,将一系列推进种业振兴的政策要求和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有利于补齐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建设短板,提升种业综合实力。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湖北省香花植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陈洪国:(条例)第一明确了各个部门的职责与责任,第二个可以通过这个宣传推广,提升我们广大民众对种子意义的理解和保护的意识,第三方面的意义,规范了我们现在市场上面的种子生产和经营这两个环节里面的一些乱象,可以有效打击一些违法经营、违法生产这样一些企业。

《条例》立足湖北实际、体现湖北特色,在加强管理体系建设方面进行制度设计,保障种源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夯实种业振兴、农业强省建设的法治基础。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黄冈市农业科学院院长 涂军明:我们湖北省推进种业强省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立法事项,也是回应了我们从事种业工作和种子企业相关人员连续多年的呼应,这个种子(条例)制定,对我们种业强省建设有非常大的意义。

过去一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加快科技强省、全国科创高地建设,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制定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围绕建设质量强省,制定质量促进条例,打通质量提升的难点、堵点,增强高质量发展创新动能,为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制度基石。

聚焦流域综合治理 法治护航一江清水东流

湖北滨水而生、因水而名、得水而兴,水资源禀赋优厚。近年来,湖北省就水环境保护地方立法持续探索,初步实现了“水质不污染、数量不减少、面积不萎缩”的目标。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探索打破行政区域限制,以流域为单位开展协同立法,协调指导部分市州对省内长湖、沮漳河、府澴河等流域保护开展立法。

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了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报请批准的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开创了根据我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16个二级流域片区,制定地方性法规予以保护的先河。

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朱守疆:及时成立联合起草工作专班,先后深入宜昌、荆门、襄阳等地,实地查看沮漳河流域保护现状,针对四地共性问题一体协商,保持一致。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晓华:鉴于沮漳河流域分蓄洪民垸,几乎都在宜昌市境内,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沮漳河流域分蓄洪民垸,布局优化与建设管理,提升安全运行能力。

一河流经四地,而四地对沮漳河的功能定位、保护方法却各不相同,从“分河而治”到“共同治理”,区域协作势在必行。不仅强调“区域协作”,还要突出地方特色。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运春:协商建立沮漳河流域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沮漳河流域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沮漳河流域水环境、水资源、水文等监测网络体系,实现信息共享。

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俊峰:突出分区保护,对漳河水库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区域的各类开发建设、农业生产等活动,作出不同的限制性规定。

协同立法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流域综合治理的现实需要,今年来,在推进流域综合治理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在协同立法上做了多次探索,将流域保护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进而实现责任共担、机制共建、问题共解、资源共享、成果共用。还与重庆等省市开展首次省际协同立法,审议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共护一江清水东流。

省人大常务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郑文金:从省内协同到省际协同,我们深切感受到,开展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有利于各地在立法中协商共治,让流域保护由“独奏”走向“协奏”,有利于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陆域进行系统治理,提升流域综合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立法“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始终践行为人民代言、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履职的初心,持续关注民生改善,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为更好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今年10月,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在当地西塞山区澄月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草案)》基层立法听证会,通过这种“面对面”立法形式,让群众声音“原汁原味”抵达国家立法机关。汪明高是黄石市西塞山区澄月街道的一位业委会代表,多年来为改善小区人居环境,加装和使用电梯的事他没少操过心,当他得知将为电梯立法开展听证会,他早早就报了名。

黄石市西塞山区澄月街道居民 汪明高:我今天提了几个建议,一个是那个电梯要不要买保险这个事,第二个就是要不要安装一键呼叫这个事,第三个就是我们电梯安装还存在什么问题。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赴武汉、黄石、宜昌等多个小区进行调研,推动以立法破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难题。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高敬佩:大量的高层住宅电梯进入老化期,它的维修和使用,这也是一个大的难题和隐患,所以在这个条例(草案)中,我觉得还是建议,对高龄电梯的更换和维修,要予以特别关注,并且要设计相关的条款,对它进行规范。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胡应海:我就觉得市场监管部门,在这个电梯的安全方面,真的是应该倾注更大的力量和心血,对于生产方、安装方没有严格的威慑措施,那这个条例的价值就要大打折扣。

今年11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中审议了《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二审稿,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做好《条例》后期修改完善、调研论证等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保证《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电梯安全虽属于“小切口”立法,但真正关系着“大民生”。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加强民生保障,不断提升立法“力度”,制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健全农产品产地、生产、销售全过程监管机制,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通过加强民生保障立法,广察民意、汇聚民智,使每一项立法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聚焦社会治理立法,制定平安建设条例,构建大平安工作格局。制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破解铁路建设、线路和运营安全隐患。出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首部内部审计地方性法规。修改档案管理条例。在全国率先组织起草和审议英雄烈士保护地方性法规,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统筹推进立法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全方位提升立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健全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完善科学立法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立法顾问的作用,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智力支撑体系,不断提升立法科学化。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功能作用、健全立法机制、丰富立法形式,共审议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6件,已表决通过13件,批准设区的市和“一州两县”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28件,为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站在新起点,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发挥地方立法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以法治“重器”护航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