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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聚焦》第一百五十六期

来源:湖北综合   时间:2025-12-01 16:00   [收藏] [打印] [关闭]

百姓视角,关注人大!欢迎收看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湖北电视综合频道承办的电视专栏《人大聚焦》。

人大要闻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

王忠林主持闭幕会议并讲话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为确保支点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凝聚智慧力量

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在武汉召开

11月25日至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汉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分别主持两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71人,实到6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湖北省老年教育条例》《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审议批准了《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8件报批法规。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在武汉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对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及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所作相关整改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现场奏唱国歌,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王忠林作了讲话。他指出,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把确保支点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作为全省“十五五”时期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主线,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激励全省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建支点的奋进号角。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推动支点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的使命担当。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高效能推进人大监督,高站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高水平做好代表工作,为确保支点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贡献智慧力量。要认真落实“四个机关”要求,突出政治建设统领,提升履职能力本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涵养干事创业、正气充盈的良好生态。

王忠林指出,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3部地方性法规,要加强宣传解读,抓好贯彻实施。要系统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不断提高荆楚文化美誉度、影响力。要健全老年教育办学体系,推动资源和服务向基层延伸,让更多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要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持续优化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

王忠林指出,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专项工作报告,要抓好相关工作的推进落实。要积极落实国家“双碳”战略,依托中碳登等重要功能平台,努力打造循环经济科技创新策源地、产业发展新高地、政策生态集聚地。要坚决完成今年十大民生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科学规划明年民生项目,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要从严从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注重从源头上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要深化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影响力的龙头企业,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要认真办好每一件代表建议,健全办理机制、提升办理实效,切实将代表建议转化为做好湖北工作的政策举措。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副主任马国强、刘晓鸣、胡志强、杨云彦,秘书长张爱国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郭元强参加会议。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侯淅珉,省政府副省长蔚盛斌,省法院院长游劝荣,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省人大各专、工委组成人员,部分省人大代表,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后举行专题讲座,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了专题辅导。

人大要闻

王艳玲在全省人大代表政治培训班上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11月28日,省委宣讲团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在全省人大代表政治培训班上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要求。她强调,要强化理论武装,忠诚履职尽责,为推动支点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贡献人大力量。

王艳玲从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彰显的政治优势,全面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特别是政治能力等方面,作了系统宣讲和深入解读。

王艳玲强调,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立足本职岗位履行代表职责,做推动支点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带头人。要站稳人民立场,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做依法履职的责任人。要提升本领,改进作风,守好底线,做遵规守纪的规矩人。

培训班以视频会议形式举办,在鄂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600余人参加培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国强主持,秘书长张爱国参加。

全国人大代表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主任 亢德芝:要发挥我们人大代表模范带头作用,我们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做推动支点建设的带头人,我将聚焦自然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找准“十五五”发展规划的关键点和突破口,为我们湖北的支点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做好要素的保障工作。

省人大代表 风脉能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叶毅:(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重点强调,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作为科技创业者,我们要将自身的发展融入到国家发展的大局中,来推动新质生产力在我省的发展,(未来将)发挥我们的自身优势,作为桥梁推动更多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落地,为湖北省经济转型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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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时隔 19 年首次修订无线电管理条例 法治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11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湖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这是该条例自2007年出台以来首次全面修订。修订草案共7章41条,聚焦无线电技术新产业应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反制设备管理等新增内容,将为湖北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坚实频谱保障。

三峡大坝旅游景区常年游客众多,游客们登临观景平台,在气势恢宏的“国之重器”前争相留影,但人群中,一块“严禁携带飞行器”的提示牌却格外显眼。作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同时又是“国之重器”,三峡大坝既有核心工程区域,又有密布的高压电网,无人机的随意飞越可能触发数据采集风险和设施损伤的隐患。

宜昌市夷陵区委国安办专职副主任 熊浪:在三峡工程这个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开展无人机禁飞宣讲,这也是基于无人机技术迭代带来的新型风险研判,即物理撞击可能引发的设施损毁风险,更包含测绘数据泄露、导航信号干扰等非传统国家安全威胁。

随着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无线电应用场景持续拓展,无线电台(站)、无人机数量大幅增长,空中电波秩序日趋复杂,无线电安全保障形势也愈发严峻。记者了解到,现行《湖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自2007年2月1日施行至今已18年有余,部分内容滞后于2016年国家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难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省无线电监测中心党委书记 主任 黄敏鸿:我们的低空经济、5G融合、还有智能网联汽车,这些都是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得非常快,它对我们频率资源的需求就会增加,这样供需矛盾就十分突出,另外我们湖北省无线电台(站)的数量是比较多,这些台(站)又会对新业态、新产业,产生无线电干扰,需要我们快速处置,也增加了无线电行业的监管难度。

如何切实解决我省无线电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本地无线电频谱资源的有效利用,更好适应低空经济发展需求。省人大常委会将修订我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列为2025年度立法项目,并开展立法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修订草案,针对性新增多项关键内容,包括无线电技术新产业应用规范、公众移动通信系统无线电频率使用率评价机制、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标准、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反制设备管理细则,以及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要求、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流程等。在分组审议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修订草案的实用性与前瞻性给予充分肯定,并围绕内容细化提出具体修改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黄俭:现在我们利用无线电进行犯罪主要是两类,一个是考试的舞弊,第二个就是电信诈骗,非常典型,(条例)后面法律责任里面我看到没有(涉及),是不是应该补充一条,利用无线电设备实施犯罪的依法予以处置,或者用其他的话语表述出来,就证明这个事情是要做的,而且是有法可依的。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张社教:条例目前没有明确无线电管理机构行政许可服务的方式方法,不利于提高行政效能,我们建议在条例当中明确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当创新,无线电管理领域行政许可服务的方式,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这一点对鼓励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广泛应用具有重要作用。

无线电频谱作为国家基础性、稀缺性战略资源,其科学管理直接关系数字经济发展根基。此次条例修订完成后,将进一步完善湖北无线电管理法治体系,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扫清制度障碍,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力。

省人大财经委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周庶天:修订后的条例聚焦三方面,一是明确省无线电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二是细化频率、台站及发射设备管理;三是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低空经济、5G、北斗导航等产业,筑牢电磁空间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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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织密青少年健康成长法治防护网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11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草案)》。此次修订聚焦新时代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新挑战、新需求,通过完善预防体系、细化干预措施,为全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随着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未成年人面临的网络沉迷、校园欺凌、心理问题等风险因素日益复杂,传统预防模式已难以适配现实需求。现行《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自2017年施行以来,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实施,以及我省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低龄化、网络化等新特点,地方条例进行修订完善日益紧迫和必要。

为确保修订草案质量,立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实际需求。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系统性立法调研,累计收集各类反馈意见300余条。同时,通过网络公开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智慧,为修订草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奠定坚实基础。

修订草案立足我省实际,明确相关主体对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教育的责任。加强校园欺凌防控,建立欺凌防控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干预制度。明确对沉迷网络行为的干预和帮助,防止未成年人接触不良网络信息,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保障等。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时对修订草案的立法思路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具体修改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肖红梅:(条例)提的是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抓(落实),就很抽象(原则),所以还是要明确相关的牵头部门,来抓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娅琴:在整个我们的条例里面,这种刚性的约束和法律责任里面的约束都比较少,第八条提到了一个引导的刚性约束,我觉得在整个条例里面,建议增加一些刚性约束和惩处的措施。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结合审议意见,吸纳各方建议,进一步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忠家:此次条例的修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未成年人法规体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预防治理的网络,为强化我省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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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色生态底色 湖北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

绿色生态是湖北省的宝贵财富、最美底色,也是湖北省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生态治理,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今年3月至11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情况检查。循环经济促进法在我省落实情况如何,我们一起来看。

循环经济的核心,是资源能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是实现经济增长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今年4月至7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多地开展实地检查,并委托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自查、实现了省、市、县全面覆盖。此举是运用法治方式协同推进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美丽湖北战略的具体行动,是履行人大监督职能的重要抓手。11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情况检查的报告。

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昌海:加快废弃物循环利用地方立法,从法治层面解决我省废弃物循环利用法规制度标准缺失、统筹监管合力不强、回收网络体系不全、综合利用水平不高等问题。

报告指出,我省加强制度供给,出台磷石膏综合治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废旧家电家居回收等具体工作方案;创新回收体系建设,线上通过“互联网+回收+购新”的创新模式,有效串联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线下逐步建成社区回收、街道中转、县市区分拣的三级回收网络体系。在减量化措施上,我省推进中水回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规范矿业权出让登记,鼓励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建设节约型机关,推动十堰等6个省级“无废城市”建设。

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周为:这次执法检查我们看到全省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发现了一些亟需加强的方面,一是部门协同还不够顺畅,政策资金支持合力有待加强;二是废弃物回收体系不成熟,再生资源与垃圾分类体系融合不够;三是重点领域循环利用水平不高。

对此,报告建议,聚焦废弃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磷石膏等大宗工业废弃物、秸秆等大宗农业废弃物等领域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在分组审议过程中,代表们结合报告提出意见。

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王国斌:磷石膏的应用的场景,现在主要是做建筑材料,它实际上最大的应用场景应该是在交通的、道路的基材,这个最大的市场这一块,实际上现在还没有拓展开。

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 黄小洪:全省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减量化措施持续实施,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升,再利用和资源化能力持续增强,以邦普循环为代表的企业通过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了废弃物高效利用,下一步,我们将强化跟踪监督,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为美丽湖北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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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办理让“民意”变“满意”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提出的建议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办理好代表建议对服务决策、推动工作落实大有帮助。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如何,我们一起来看。

如何做到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11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和省“一府两院”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胡金国:省人大各专工委将督办代表建议与立法、监督、代表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沟通协调,邀请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活动,以精准督办提升办理质量。

报告显示,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904件。其中,900件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4件闭会期间依法提出的建议案仍在法定办理时限内,代表对900件建议办理情况均评价满意。从建议内容分布情况来看,代表建议涉及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虾鳝产业发展、扩大内需、粮食安全、教育均衡、民生保障、绿色低碳发展、完善法规制度等各个方面。各办理单位严格落实建议办理工作相关规定,认真调查研究,紧密联系代表,持续推进代表建议工作取得新进展。

省人大代表 康峻:我今年年初提的建议是大力推广“四季有虾”的这个养殖模式,因为在冬季小龙虾的量比较少,然后它的价格是在夏季的销售价格的三到四倍,得到了农业农村厅的这个回(反)馈,省小龙虾产业技术研究院也是及时去组织科研队伍,针对于“四季有虾”模式推广的难点、痛点,解决秋苗的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余翔:我自己提的一个代表建议,关于湖北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几点建议,那这些各个部门都很重视,尤其是主办的科技厅,我每次提出修改意见,他们都非常认真地进行这个答复,也当面的联系,最后科技厅相关部门也颁发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相关的一些政策。

在分组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报告,也提出自己的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朱慧:有的(代表)提这些建议呢,可能在办理过程中,本身针对性不是很强,有的答复上不明确,(回复)就说得比较宏观,然后具体这个问题,到底怎么解决,反而就是针对性不是很强,下一步考虑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为帮助代表提出更高质量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从两方面发力:一方面,组织代表履职学习,开展专题调研,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推动建议更贴近民生实际;另一方面,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精心编制建议参考选题,定期推送政情社情资料,为代表建言献策提供方向指引。

省人大常委代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春明:今年省人大代表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所期所盼,积极建言献策,省直各办理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健全完善了分级负责与代表全过程沟通,主(会)办协同三个机制,不少建议都得到了很好的实际成效,实现了人大代表满意、人民群众受益的双重效果。

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从“扩范围、优方式、强评价”三维发力,扩大重点督办建议的覆盖广度,推动督办方式从“单件逐一督办”向“按类集中督办”转变,形成“一类问题、一套方案、一督到底”的类案机制,办好一件建议,解决一批问题,推动一个领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