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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保障
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保林、通讯员周丽)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少三在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提出,要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审判管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实现“十二五”时期湖北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报告回顾了2010年工作。2010年全省法院服务大局,执法办案取得新成绩。立足审判执行工作,竭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受理各类案件302750件,结案288987件,同比分别上升0.97%和3.71%。其中,省高院受理各类案件8717件,结案8377件,同比分别上升11.1%和13.54%,收结案数量连续三年增长。
为民司法,服务群众取得新进步。全省法院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各项措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妥处民生案件,保障群众权益;加大调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强化窗口建设,落实便民举措;注重标本兼治,化解信访案件;开展司法救助,保护弱势群体。
开拓创新,完善机制取得新突破。全省法院围绕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探索机制方法创新,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规范量刑程序,统一裁判尺度;创新审判管理,促进公正高效;加强调研指导,提升整体水平;坚持审判公开,推进阳光司法;依托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管理。
强本固基,自身建设取得新发展。全省法院毫不松懈地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和保证,在以人为本、从严治院、夯实基础上下工夫,努力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加强思想教育,提升政治素质;改进培训方式,增强司法能力;加大惩防力度,推进廉洁司法;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
强化监督,司法公信取得新成效。全省法院把加强监督作为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完善接受监督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报告同时指出,目前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同时,法院工作也面临一些困难,主要是,当前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大量纠纷以案件形式进入诉讼程序,法院调整利益、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难度不断增大;由于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健全,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率低,规避甚至抗拒执行的问题比较严重,执行工作面临的任务依然艰巨;暴力抗法、威胁侵害法官等恶性事件增多,法官履职安全问题突出。
报告在安排今年工作时说,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人民法院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任务会更加繁重。全省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坚持科学发展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审判管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实现“十二五”时期湖北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报告提出了今年将重点抓好的五个方面工作:强化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服务发展大局;强化司法为民意识,着力维护群众权益;强化审判管理创新,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强化法院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形象;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推动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