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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精读:顺应民众期盼 推进民主法治
民主选举是基层民主的重要体现。图为我省村民委员会选举现场
湖北日报讯 “审议通过12件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审议批准武汉市和‘一州两县’报请批准的8件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听取和审议省‘一府两院’的16个工作报告,检查2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2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10个;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6人次;督促办理572件代表建议。”
昨日提交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用实实在在的数字,填写去年工作的成绩单。一条主线贯穿全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建设的热切期盼。
加强地方立法工作
适应湖北发展需要,制定和修改了一批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常委会制定的《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对建立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实施千亿产业倍增计划、完善文化产业监管、加强与央企对接等方面作出了具有湖北特色的规定,有利于完善我省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增强国家出资企业活力和整体竞争力,提升国有资本运营质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此外,常委会还修订或制定了《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湖北省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湖北省消防条例》、《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
去年下半年,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常委会对我省现行有效的174件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决议中的行政强制规定进行了专项清理,并作出了《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中行政强制规定的决定》,对湖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16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集中修改。
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去年7月,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及其实施效果的报告,审查批准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作出了《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决定》。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有关地方和部门共纠正违纪违规问题资金24.14亿元,占应纠正问题资金的72.6%。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正在得到继续整改。
此外,还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促进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确保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加强对自主创新工作的监督,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和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指导人大换届选举
去年,我省市、县、乡三级进行了集中换届,这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常委会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切实履行人大职能,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去年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大量具有真知灼见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高度重视,继续坚持省级领导领衔督办、领办重点建议,对解决关系全省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去年年初,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召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在省委领导下缜密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会议选举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省人民政府省长、2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6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加大自身建设力度
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学习贯彻省委人大工作座谈会精神,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专(工)委建设,发挥专(工)委作用;三是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四是加强人大系统的工作交流。
2012年的主要任务
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今年安排审议湖北省构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促进条例、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条例、湖泊保护条例、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加强立法统筹协调,努力完成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主要目标。
坚持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推进湖北跨越式发展。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围绕推进“支点建设”、“两圈一带”、“一主两副”、荆州“壮腰工程”、大别山及武陵山试验区建设和工业强省、农业强省、文化强省、科教强省等战略实施,继续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强化服务保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