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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探索“乡备县审” 打通基层法治监督末梢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6-03-24 10:52   [收藏] [打印] [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人大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备案审查的部署要求,荆门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基层决策机制交叉、人少事多、专业力量薄弱等现实难题,探索创新“乡备县审”模式,强化市级统筹、县级落实、上下联动,有效推动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报送同级人大备案审查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统一流程,推动“乡备县审”规范运行

(一)构建制度体系,明确权责边界。制定《荆门市人大常委会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备案范围、时限、审查标准和程序等。推动县(市、区)出台配套细则,指导东宝区、掇刀区制定全域试点操作规范,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制定重点试点指引,部分乡镇(街道)细化操作流程,形成上下衔接、分层落实的工作体系。

(二)开展全面清理,摸清管理底数。组织试点单位对近三到十年文件进行拉网式清理。沙洋县清理190件,保留0件;钟祥市清理1056件,保留3件;京山市清理941件,保留2件;东宝区清理383件,保留8件;掇刀区清理166件,保留15件。全面推行社会公开机制,公开文件目录及清理结果,为常态化备案管理奠定基础。

(三)明确备案时限,细化审查标准。方案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10日内报备,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5日内初核,县级人大法制委7日内完成合法性审查。统一备案材料规范,要求附起草说明、合法性论证报告和征求意见记录,今年以来杜绝“缺项备案”23起,材料规范率达100%。构建“三维统一”审查标准,纵向对标上位法,横向统一类案尺度,重点审查权限合法性、程序合规性、内容适当性。

二、整合力量,夯实“乡备县审”工作基础

(一)市级统筹。指导乡镇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联动机制,纳入党(工)委议事日程。组建由法律顾问、司法干部、高校教师、人大代表等组成的市级备案审查专家库,为市、县两级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将市、县两级规范性文件初步审查研究工作打包委托给第三方机构某律所,由该律所出具初步研究意见供两级人大审查参考。

(二)强化县级。指导县级人大法制委优化组成结构,注重吸纳法律专业背景代表,建强县级审查队伍。加大县级人大法制委对乡镇人大审查进行指导、监督力度,破解基层“监督乏力”的难题。

(三)提升乡级。召开全市乡镇备案审查培训会,邀请全国人大专家授课;组织东宝区石桥驿镇、京山市新市街道等典型单位交流经验。同时,开展案例“传帮带”、市级“跟审实训”等活动,提升基层干部审查能力。

三、分类施策,提升“乡备县审”法治效果

(一)指导助审,压实主体责任。对乡镇政府文件实行“指导助审”。乡镇人大主席团受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后,在自主审查的基础上,报县级人大法制委指导审查,县级人大法制委提出初步的审查意见供乡镇人大主席团参考。组建“县级人大法制委+专家”巡回指导组,每季度赴乡镇现场会审。指导重点清理农村“三资”管理、森林防火、殡葬管理、宅基地建房、小额工程管理等领域的文件。东宝区、钟祥市累计指导30余次,现场解答问题100余个。同时,指导督促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将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报告,以报告督落实。

(二)提级联审,破解街道监督难题。对街道办事处文件实行“提级联审”。街道人大工委接受规范性文件备案后,与县级人大法制委联合开展审查,形成审查意见。重点核查民生类、执法类文件合法性,街道负责跟踪整改。例如,掇刀区在审查某街道文件时,发现其授权平安建设办处置非法烟花爆竹,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不符,经会商后废止该文件,防范执法风险。市人大常委会还要求县级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时,应包括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为县、乡两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再加一道“紧箍咒”。

(三)民主协审,拓宽参与渠道。在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设立“荆门立法与备案审查意见征集平台”,上线以来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7条。乡镇人大主席团自主审查时注重吸收本地人大代表参与,提升审查民主含量。例如,东宝区石桥驿镇自主审查时,审查专班开展3次集中审查,提出5条修改意见均被采纳,有效避免村级项目管理和“三资”处置程序漏洞。(荆门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