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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细悟强本领 依法履职显担当——竹溪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学习新修订《湖北省实施〈代表法〉办法》
近日,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新修订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深入解读法律条文,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切实把法治精神转化为人大工作实效。竹溪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工)委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已于2026年1月由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是对202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代表法》的快速响应和精准细化,更是顺应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新形势、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重要立法举措,彰显了我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决心。《实施办法》的正式施行,为我县各级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代表义务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和清晰行为指引,对规范代表履职行为、提升代表履职质效、推动竹溪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
会议强调,全体参会人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实施办法》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共六章六十四条,立足湖北实际,严格对标新修改的《代表法》,将实践中成熟可行的代表工作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从代表履职的原则要求、密切联系群众的“两个联系”机制、议案建议全流程规范以及履职保障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的明确规定。其中,对代表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履职活动作出了更具体、更具操作性的细化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代表在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职责使命,强化了代表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要求,为代表履职划定了“路线图”、提供了“方法论”。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专题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履职意识,主动学习、熟练掌握《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切实把法律要求转化为依法履职的实际行动,立足岗位、担当作为,积极发挥代表作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竹溪篇章贡献人大力量。(曹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