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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以案为鉴筑牢思想根基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6-04-01 14:18   [收藏] [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近日,鹤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部分干部走进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零距离”旁听了一起本县某领导干部涉嫌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案件的公开审理。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清晰还原了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如何从思想松懈、小节失守,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被告人沉痛的忏悔,让在场旁听的每一位机关干部都深受震撼。

参加旁听的年轻干部感慨道“‘单位受贿罪’这个罪名让我尤为警醒——它告诉我们,腐败不仅可能发生在个人身上,也可能以‘单位’的名义滋生。作为人大机关干部,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权力姓‘公’不姓‘私’,绝不能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庭审是一面镜子,照见了贪腐的代价,也照见了自由的可贵。这位年轻干部还表示“看着被告人悔恨交加的神情,我深刻体会到‘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沉重代价。作为青年干部,我们更要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从小事小节上守起,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任何时候都不能心存侥幸、放松警惕。”

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是鹤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化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鹤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将持续丰富教育形式,引导全体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拒腐防变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肖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