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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铸盾护水源 人大履职守安澜——丹江口市人大常委会以《生态环境法典》护航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地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6-08-25 15:57   [收藏] [打印] [关闭]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法典第八百七十七条单列丹江口库区专属保护条款,明确库区及其上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稳定保障入库水质的法定职责。这是我国首次将丹江口库区作为独立国家级重要生态地理单元写入基础性生态法律,把中线水源地保护由地方行政任务上升为刚性法定义务,为千里调水生命线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丹江口市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坐拥2312公里库岸线、千余平方公里库区水域,承载保障沿线1.18亿群众饮水安全、拱卫京畿生态安全的重大政治任务。丹江口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人大工作最高政治原则,紧扣法典实施主线,综合运用监督、决定、代表工作、协同履职等法定职权,统筹法治监督、代表主体作用、跨区域联动、全民共治四大维度,推动法典制度优势转化为库区系统治理实效,走出一条以人大依法履职护航水源地高水平保护、统筹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的实践路径。

锚定政治引领坐标,以正确政绩观校准法典实施履职航向

守护丹江口水库常年稳定达标水质,是摆在全市各级组织面前的“国之大者”,更是生态环境法典赋予地方人大监督的核心法定任务。丹江口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法典贯彻实施置于国家水安全战略、区域协同发展大局谋划推进,以正确政绩观统领全部生态监督工作,坚决纠治重短期整治、轻长效管护的短视化治理倾向。

健全党委领导下人大闭环履职体系。丹江口市委将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专题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将落实法典第八百七十七条、迭代空天地水智慧监管体系、培育绿色水经济纳入年度重点监督议题,构建“党委统筹、人大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协同落实、社会广泛参与”生态保护工作格局。市人大常委会分层组织法典专题解读,邀请法学专家、城建环保专业代表阐释库区专属条款,厘清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辩证逻辑,推动法定管护要求转化为常态化履职自觉。

深化五级代表专项监督行动。持续开展“聚力支点建设·加快打造五地”人大代表主题活动,组织全市五级人大代表下沉库区岸线、入库支流、工业园区、乡村田间,开展“六问六督六助”实地履职,重点核查水土保持、库区常态化清漂、城乡污水治理等法定责任落地情况,现场督办生态治理形式主义问题,引导各级各部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生态实事。

建立水质导向人大履职评价标尺。常委会明确,所有调研视察、专项审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均以库区水质稳定达标为核心评判标准。坚持每年依法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报告,逐条对照法典核验政府履职成效,将水质监测指标、生态修复进度、环境问题整改完成率作为评议政府部门、考核乡镇(街道)生态工作的重要依据,确保人大各项履职活动对标国家水安全法定目标。

系统释法精准施策,依托一线实践落地法典法定治理架构

法典第八百七十七条构建“整体保护—涵养提升—水质达标”三位一体法定治理框架,与丹江口多年守水护水实操经验高度契合。常委会立足市水土保持中心一线治理实践,以系统法治思维拆解条款内涵,推动全域一体化生态保护落地见效。

紧扣整体保护法定原则,常态化监督“三层四级一支队伍,千格万人一张网”和“572”守水护水大人防体系作用发挥。针对库区跨区域、分行业碎片化治理短板,我市创新打造“572”全域管护体系,并将其运行质效纳入人大常委会年度常态化监督清单。五支专业队伍统筹水陆全域执法巡护,七类基层管护力量落实“巡林必护水、巡路必查沟”“一岗双责”,乡镇宣传委员、“两代表一委员”两类监督员常态化开展民主监督,全市5800余名一线人员覆盖16类生态风险排查领域。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持续跟踪问效,督促政府建立生态问题“发现—交办—核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2025年依托该体系排查整改生态问题4439个,整改完成率99.7%,以体系化力量落实法典系统治理要求。

聚焦水源涵养法定要求,以代表建议推动生态补偿机制法治化。常委会连续多年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建立水质、水量双挂钩差异化生态补偿机制形成系列代表建议,相关成果转化为《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以人大规范性文件破解“保护者担责、受益者无偿”制度失衡难题。依托市水保中心天地一体化水土保持监管网络,运用卫星遥感、国家级监测站点管控人为水土流失,监督政府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近年全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70万亩,营造林57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6%,获评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同步配套生态拦截沟、生态浮岛降解农业面源污染,实现清水下山、净水入库。

严守水质达标法治底线,刚性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联动执法检查。由市水保中心实体运维的“1336”空天地水智慧监管平台、数字孪生水库系统,是落实法典统一生态监测制度的核心载体,也是市人大常委会监督重点。该平台集成水质预警、企业排污“三量”监控、管网巡检、环库天眼、危化品预警、断面电子围栏六大系统,形成“半小时分派、两小时到场、48小时办结”标准化处置流程。2025年平台推送预警线索903条,处置环境问题1025件,办结率99.7%,获评全国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优秀案例。市人大常委会以前每年统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联动执法检查,都紧盯平台运维、城乡治污设施管护,以刚性法律监督守住水质红线。截至2025年底,水库常年稳定达到Ⅱ类及以上标准,Ⅰ类水质天数占比超75%,57条入库支流全部达标;中线通水以来累计调水超776亿立方米,以稳定水质兑现法定保护承诺。

全链条依法履职,打通法典从纸面条文到基层治理转化通道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审议、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建议办理等法定职权,从项目监督、跨域协同、全民共治三条路径推动法典落地生根。

全过程监督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聚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项目,常委会组成人员全程参与规划论证、财政预算审查、项目绩效监督工作。监督推进城乡污水全域治理,15个镇(办、处、区)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建成512套农村分散治污设施,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率超90%,配套126.8公里库岸物理隔离带削减人畜污染。针对2025年历史极值汛情漂浮物风险,吸纳代表调研建议,督促市水保中心构建“巡、拦、拖、捞、治”全链条清漂体系,布设3道主拦截网、133处库湾拦截设施,86天机械化清运漂浮物12.88万吨,推动清漂由应急处置转为常态化、法治化管控;同步监督落实水源地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助推“八个一”水经济、数字经济项目落地,依法畅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

创新跨区域协同监督机制破除流域治理壁垒。针对库区跨鄂豫陕行政区划治理堵点,市人大常委会打造两类人大协同监督模式。2024年联合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守护水源地·人大代表在行动”跨省代表专项活动,两地代表联合视察库区治理、智慧监管平台,共同发布《“守水护水、协同监督”守护水源地行动方案》,建立水源地与受水区常态化联络、联合调研机制,协同向上争取生态补偿、治理项目政策资金倾斜,开创县级人大跨省生态协同监督先例。同时督促本级政府与河南淅川、陕西商南等七地建立跨界环保执法联动机制;搭建“人大监督+生态检察”衔接通道,出台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工作办法,实现“监督一件、整治一片”。

构建全民依法护水共治长效格局。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库区环保志愿者重要回信精神,常委会赋能“小水滴”志愿服务法治品牌,健全“1+13+N”全域志愿体系,发展志愿者16万余人,将每月13日设为全市守水护水实践日,完善星级志愿者、社会环保监督员激励制度,该项目斩获全国节水护水志愿服务一等奖。指导乡镇村以“六无”示范村创建激活基层群众自治,依托村规民约、积分制推动有机肥替代、可降解农膜回收,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常委会健全法典实施全链条监督闭环,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创新“选民点单、代表派单、部门接单、群众评单”四单履职法,依托代表联络站收集群众护水诉求;适时开展专题询问、履职评议,对审议意见落实开展满意度测评,运用智慧平台线上常态化监督,对生态履职缺位单位督促追责,以刚性约束保障法典长效实施。

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以人大法治力量书写永续北送时代答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八百七十七条,为丹江口库区永续保护划定清晰法治轨道,是国家赋予的法定使命,也是全市45万群众共同坚守的初心。下一步,丹江口市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坚持市委全面领导,持续抓实三项重点履职任务:全域推进法典分层普法宣传,推动法条进机关、校园、企业、乡村、家庭;迭代升级人防、技防、工程多元监督体系,持续跟踪水土保持智慧监管、库区常态化清漂、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深化跨省域、水源地与受水区人大协同监督,全力推动差异化生态补偿、水源地专项扶持政策落地,统筹高水平生态保护与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

丹江口市各级人大组织、全体五级人大代表将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以生态环境法典为根本法治遵循,整合法治监督、代表履职、全民共治多元力量,持续筑牢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地生态安全法治屏障,持之以恒当好新时代“守井人”,以长期稳定优良库区水质,向党和人民交出“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人大履职答卷。(魏天勇 潘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