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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召开市本级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座谈会——交办58个问题、采取4种措施督办落实
“部分工作人员对地方性法规‘不会用、不敢用、不善用’,导致不少法规条款‘束之高阁’,司法对法规实施的支撑、引导作用未能有效发挥。”近日召开的十堰市市本级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哲一一列举法规实施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要求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正视问题、逐项破解,知责担责、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市本级地方性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不断提升法治十堰建设水平。
今年4月以来,十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领6个检查组,深入5个县市区、15个市直部门和基层一线,对2016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的13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纳入监察”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召开一次主任会议、一次常委会会议和两次专题会议,听取汇报、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检查发现,13部市本级法规实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法规适用场景有待拓展、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配套衔接不到位、普法宣传深度广度有限、协同机制不畅等5个方面58项具体问题,其中执法环节52项、司法环节4项、普法环节1项、监察环节1项。针对这些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检查组逐项提出了工作建议,向“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责任单位集中交办。
问题交办不是终点,整改落实才是关键。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采取4项措施跟踪督办,推动各责任单位细化问题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台账管理、销号办结。一是突出重点,靶向监督。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条例落地难题拍摄专题片,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专题询问,以刚性监督推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二是用好满意度测评,压紧压实责任。计划于12月底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市本级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整改工作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以测评结果传导压力、检验整改成效。三是持续跟踪监督,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跟踪督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报告,再次开展满意度测评,防止问题整改流于形式、出现反弹回潮。四是健全制度机制,推进常态化监督。将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常规监督议题,定期听取法检两院关于市本级法规司法适用情况的报告及市直相关部门工作报告;深化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对移交的违反地方性法规问题线索督促及时调查处置;坚持以专题询问为抓手,持续推动物业服务领域法规落地见效。(王文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