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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换届应结合实际预留少量代表名额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10-23 02:49   [收藏] [打印] [关闭]

【点评话题】

一些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时,人大常委会或者选举委员会不将代表总名额一次性全部分配到选区,有意图地预留部分机动名额供一些领导干部调整到位后使用。有人认为,这种做法符合客观实际的需要;也有人认为,这种做法违反了依法分配代表名额的选举立法精神。

【独家观点】笔者认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时,预留少量代表名额以解决领导干部调整不到位而需安排代表名额的需要,符合实际,也不违反同票同权原则。

【法律较真】

预留代表名额应严格控制数量。从理论上讲,县乡人大代表名额应一次性分配到各选区,不得截留。但考虑到选举工作的实际需要,一般都在分配到选区中的代表名额中预留少量的机动名额,以解决人大换届后因领导干部调整不到位等特殊情况而必须要安排代表名额的需要。但是,预留代表比例应严格控制。

预留少量代表名额实践上可行。因为人事变动随意性大,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换届前往往调整不到位,而主要领导在人代会上需要主持主席团会议、做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是必须保证的代表名额。为了不影响换届选举的时间进程,预留少量代表名额符合实际。以今年北京市人大换届为例,新一届北京市人大代表共有781人, 2012年11月25日前将选出其中的771名代表,剩下10名为预留机动名额,占代表总名额很少比例。从各地实践来看,一般预留代表名额低于2%,占代表总名额极少,可以忽略不计。这样,既能保证换届期间领导干部调整需要,也不违反同票同权的原则。(河南省汝州市人大常委会   闫旭辉)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