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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络问政 创新人大工作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不但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而且对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产生着日益深刻的影响,当今网络已经成为我国民众讨论公共事务、表达意见、进行舆论监督的一个重要平台。创新人大工作,引导和规范网络民意,参与民主政治建设,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客观需要。
网络问政是指各级党政机关通过互联网做宣传、做决策,了解民意、汇聚民智,从而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同时公众通过网络平台表达诉求、抒发己见、建言献策等形式实现政治参与的一种新型方式。近年来,数量庞大的网民正在成为重要的民主监督力量。面对公众政治参与热情,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各级人大来说,这既是巨大的挑战,也是前所未有的机遇。在信息化条件下,全国各地人大直面现实、顺应网络民意这一时代潮流,纷纷试水网络,以各种形式开展网络问政工作。
作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和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传统的政治民主形式的典型代表之一。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自由性、虚拟性等特点,网络问政突破了传统民主方式的诸如地理隔离、信息获取途径较单一等多种局限,更具有平等性、直接性、互动性和广泛参与性等基本特征,这些特点对人大工作创新提供了新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网络空间里,人人都有参政议政的平等权利。网络参政议政突破了传统人大工作方式的各种障碍和制约因素,广大公众无论时间、空间、身份和领域如何,网民不需要代理就可以直接在政治事务上发出自己的意愿,直接参与社会事务的决策与管理,如在网上发表自己的政治意见、对政府行为进行评议、投票等。而且在网上,普通人发表意见与政治家在网上的发言所取得的效应是一样的,还体现为去掉公权力权威后的意志表达的平等。因此,在这种平等的网络政治空间,如何使人大代表的意见通过网络民意的检验并得到重视,是人大工作创新面临的新挑战。平等政治主体的自发的政治参与,直接拷问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和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
在网络空间里,信息是即时交互且高度共享的。互联网的最大优势就是具有互动性。网络参政议政可以把各种获得的信息通过互动平台进行充分交流和整合,每一个参与主体都可自由探讨共同关注的事项,开展“虚拟网络对话”。网络问政的便捷性与互动性,使得选民的政治意志表达有了更多的渠道。因此,网络问政的互动性为各级人大机关和代表收集民情民意提供了便捷的渠道,为各级人大机关和代表与普通民众之间的沟通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实现了人大工作的沟通和分享。同时,这也对各级人大机关和代表与网民保持良性的互动关系提出了要求。这要求人大代表在互动过程中重视自身的角色定位,并扮演好这些角色。
网络问政的上述特点为人大工作创新提供了机遇,也提出了挑战。在网络政治时代,需要人大工作者更新思想观念,深刻理解网络政治的这种特点,重视网络的作用,并积极探索在人大制度平台上如何发挥好网络问政的作用。
(一)加大问政宣传,创新人大工作
网络的日益普及化,各级人大能够正确引导并利用好网络民意就可能意味着创新和发展,忽视或放任网络民意也有可能使工作边缘化。因此,要转变思想观念,给予网络问政背景下的人大工作创新以足够的重视。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特别是依托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对人大网络问政工作的宣传,强化领导干部和机关的网络问政意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人大网络问政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促使民众积极参与人大网络问政工作。同时,人大工作者要加强学习网络知识,掌握网络技术,搜集网络民意,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对人大工作的正向作用,尽快突破现有人大工作方式的局限。
(二)实现网络问政,提供制度保障
各地人大作为国家立法机关应当加快调研步伐,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关于网络参政议政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定网络参政议政行为中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人大网络问政的行为边界。同时,各级人大应利用网络平台,引导公民参与立法过程,包括参与论证、听证、起草法律文本或参与立法征集意见,实现“公民立法”。同时,要健全网络舆情交流和信息回复制度,细化网络民意的收集、转办、答复和监督程序,逐步推行网络问政意见发布实名制,进一步规范网络民意行为。
(三)实现有序对接,提升监督效能
一是通过网络向广大网民征求意见和建议,让网民通过网络参与政策的制定。可在每年召开人代会前,在网络上开辟专门版块,向网民征求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进一步加大与民众的互动力度。可以对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网络直播;邀请群众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就民众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询问、质询时,网络直播询问过程,允许网友在网上提问。三是探索建立网上信访平台。要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责任到人,规范运作,对群众网上来信来访,分门别类登记,及时批转有关部门处理,并在网上公布处理结果。四是开展网上监督。各级人大网站可以开设“批评建议”、“一府两院”、“意见办理”、“诉法诉求”、“法律咨询”等各类电子监督信箱,使广大群众的监督得以及时接收、整理、反馈、查办。五是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各工作专业小组要主动地运用网络开展监督工作。制定法律法规、确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点可在网上征求意见,对网络揭露的“一府两院”明显的违法案件,应该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进行个案监督。
(四)建立交流平台,拓展联系渠道
人大代表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民群众通过人大代表反映自身诉求。建立并公开代表个人工作邮箱、微博和博客,主动发布有关信息,征集公民意见;试点开设“人大代表网上窗口”,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在网上集中接待选民,与群众进行直接交流;尝试建立代表网上联络站,通过网上网下联动,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与联系,正面引导网络民意,激发公民参与人大工作的热情,逐步实现公民网络参与有序化。
综上所述,地方各级人大要以互联网深入发展为契机,处理好网络虚拟政治与现实政治、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网络民意与现实民意等关系,充分运用网络信息资源创新地方人大工作模式,全面提升地方人大工作实效。(襄阳市襄州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尹荣华)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