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理论研究 >> 文章详情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 切实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周冶陶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的党,依法治国是党的十五大确定的治国的基本方略,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我们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执政党领导之下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必须把“三个代表”的要求贯彻到我们国家的政权与民主法制建设之中。作为地方权力机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思想,并努力把“三个代表”的要求贯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包括依法治省的工作之中去。
现代经济说到底是法制的经济。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必将给法治提出更高的要求。21世纪前期,我省既要完成工业化中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转变,又要完成传统工业向现代工业的转变,任务十分艰巨。如果我们重犯“一手硬一手软”的老毛病,不仅会事倍功半,而且可能欲速则不达,甚至可能因此而阻碍经济的发展。为了保障全省经济活动能够始终保持健康有序、优质高效的良性循环轨道发展,我们必须贯彻“三个代表”的思想,在始终集中主要精力于经济发展的同时,坚持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根本治国方略,花大力气加强全省的民主与法制建设。
1996年9月22日,湖北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依法治省的决定》,1997年1月6日,我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成立。三年来,我省依法治省工作已从全面启动进入整体推进阶段。 21世纪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世纪。面对新世纪的新任务,我们必须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措施,切实推进我省依法治省的进程。
学习“三个代表”的思想,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省的认识
进一步学习“三个代表”的思想,明确依法治省的重点。推进依法治省的进程,最根本的要靠“三个代表”思想的指导。必须把“三个代表”思想的再学习、再认识,贯穿于依法治省的全过程 ,使它始终成为我们推进依法治省的科学指南。要十分清楚地认识到依法治省的主体是全体人民群众,地方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则是法治的客体。凡是涉及这些事务或事业的人或组织,包括普通公民、国家机关的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地方国家机关,都应当受到法律的规范。由于地方国家机构和地方国家公职人员掌握一定的权力,处于重要地位,他(它)们是依法治省的重点。
强化以民为本、法大于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认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以情易法、以钱买法等 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必须进一步深化以民为本、法大于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认识。法律是党的主张、人民意志和国家意志的体现,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法律。任何人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
深化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制建设,两手都要硬的认识。贯彻“三个代表”的思想,必须坚决摒弃那种“经济是硬指标,法制是软指标”的错误认识,克服重经济建设轻法制建设的倾向。经济建设需要加强法制建设,靠法律来规范、引导和保障。同时,制裁各种违法活动,扫除社会各种丑恶现象,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实现标本兼治和社会的长治久安,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都需要坚持不懈地抓紧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贯彻“三个代表”的思想 强化民主法制建设
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这是推进依法治省的前提。当前,我国在国家和人民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基本上做到有法可依。但是,有不少需要依法规范的问题和方面,立法还没有涉及到,例如民法典、国家监督法等基本法还没有出台;同时,地方立法规划针对性不够、宏观指导性不落实强,部门利益倾向等弊端也还相当程度地存在。贯彻三个代表的思想,必须进一步完善 立法制度、立法程序和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决策水平和立法工作质量。要把立法和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用法律法规引导、推进和保障改革的发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严格实现立法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做好制定立法计划和立法规划的工作,保证立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这是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的最主要环节。我国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中,约有80%要靠行政机关来执行,行政机关在依法治理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必须依据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法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行使好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权力;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钱交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法制的性和统一性。其次,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江泽民同志指出,官吏的腐败、司法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产生和增长其他腐败的原因。要实现依法治省,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司法腐败的问题。再次,社会各行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要依法办事。
大力强化依法治省的监督机制,这是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重要保障。目前,在我国的监督体系中有党的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和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公民的监督等,监督的渠道 、形式已经不少。近年来这项工作也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然存在监督力度不大,效果不太理想,人民群众意见很大的突出问题。为了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必须立足于贯彻三个代表的思想,建立健全坚强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首先必须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工作。要抓住重点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要监督宪法和法律 的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监督国家公职人员,防止滥用权力 ,严惩执法犯法和贪赃枉法。要把多种监督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网络,不断取得监督实效,保证依法治省 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为推进依法治省打下坚实的基础。各地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发挥领导干部在法制教育中的示范和带头作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全面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安全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二是强化教学和科研手段在法制教育中的重要功能作用。在抓好大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同时,抓好各级党校、各类干校的法制教育,使唤各级干部受到较为系统的法制教育。三是建立健全普法教育责任制度。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健全学习法律的责任制度,讲求学习效果。四是要进一步发挥大众传播媒体在法制教育中的正面引导作用,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注重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五是特别应当 注重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的紧密结合,抓好不同层次的依法治理工作。
坚持三个代表的指思想,各方齐抓共管依法治理
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所以必须由中国共产党来领导,是因为:第一,法制是统治阶级通过国家建立的法律和制度,包括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的实施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法律的制定过程,是把党的主张包括三个代表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在这个过程 中,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三个代表的指导思想,才能使立法工作符合党的基本路线,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战略,适应改革的需要,使我们所制定的法律法规确实能起到促进调整改革、发展和稳定等各方面关系的良好社会效益。第二,法律法规的实施经常触及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热点问题,牵涉到诸多执法、司法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这些都需要坚持三个代表的思想,切实加强执政党的指导和协调。
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指导作用。在依法治省中,地方人大的职权之一是贯彻三个代表的思想,切实加强有效的法律监督和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要通过监督促进依法治理落到实处。一是要按照决议、决定精神和同级常委及地方 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结合实际,确定监督依法治理的重点、难点,促进规范执法行为,使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针对性。二是监督执法机关制定和完善依法治省方案,必要时听取专门汇报并进行审议。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结合依法治理工作,把监督“一府两院”对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放在重要位置,作为重点,对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应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监督。
充分发挥“一府两院”的职能作用。“一府两院”在依法治理中应当坚持三个代表的思想,充分发挥好自身的职能作用。一是把决议、决定具体化。要及时制定操作性强、有针对性、能够充分体现依法行政、司法的实施方案,并向同级常委和权力机关汇报、征求意见,取得同意,使之成为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依据和进行检查、抓落实的标准。 二是大力开展对执法人员三个代表思想宗旨观念的教育,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司法的自觉性,使方案实施有较强的思想认识基础。三是要建立与依法治理工作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多方面制约违法行为。目前,应当抓紧制定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冤假错案责任制、司法赔偿制、公开审理制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责任,提高执法工作的水平。四是要及时发现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我国的国体决定了人民是依法治省的主体。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在我国,只有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而一切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是人民的公仆,他们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并且只能用于为人民服务,无论什么人如果滥用这个权力,就应当要受到有效的监督和纠正。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坚持三个代表的思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千方百计保护和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投身于建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积极性。
跨进新世纪,我们将迎来人类高速发展的时代。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三个代表的思想,始终坚持党的正确路线,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依法治国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全省人民团结在一起战斗在一起,我们就一定能够实现我们的目标,我们就一定能够和全国人民一道迎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