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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莫成免责“挡箭牌”
近来,官员公开道歉的新闻,不时见诸媒体,人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官员开始向老百姓道歉了,一时间官员主动道歉似乎成了一种时尚:铁岭市长因垃圾“围城”愁煞市民事,向市民公开道歉;北京市长就居民生活中出现供暖危机而道歉;四川省长因沱江污染上百万人无水可喝而道歉……,也许,这样的例子还能举出许多许。
细细想来,在历来“官本位”、“权本位”意识浓烈的中国,为官者说软话,那是失面子的事,会影响自己的威信、仕途。官员道歉,过去是不可想象的。然而,如今的社会已经变得越来越开放,从忌讳道歉到道歉的日常化,这深刻地折射出时代的进步,也反映出官员是在尊重事实、尊重民众、尊重法制。相对以前对“道歉”的讳莫如深,官员主动道歉确是好事,是政治文明的标志之一,也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事实上,民众经常看到的却是这样的情形:道歉官员反复重复那几句不咸不淡的道歉话语:对不起人民的信任、有愧于党的重托、辜负了组织的期待……。而老百姓也就在简单的“作秀”式的道歉中,再继续忍受道歉官员的失职失误;在理解官员失职失误是由“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基础上,继续忍受官员肆意的失职失误。
久而久之,百姓就频频的看着道歉官员伤感的眼泪、凝重的神色,听着道歉官员展望未来不再失职失误的华丽辞藻,看着因道歉而不追究官员应恪尽的职责、应承担责任的现实。道歉不具有实质的矫正价值。
其实,无论“官”多大,都是人民的“服务员”,断不可因自己掌权就异化成为老百姓的“老爷”。所以,“官员道歉”,本应是对自己失职失误行为的内心愧疚,是自我检讨的公开表现,单就个人道歉行为来讲,同普通人本无二样,是值得尊重的。真诚主动,真心真情的主动承担责任的道歉,带来的是百姓的理解、宽容和社会的和谐,值得肯定和赞扬。虚伪的、为了开脱、了结有负的责任的道歉,结果常常是,道歉之后,道歉官员同样出现为之道歉的失职失误。于是,我们就不得不面临官员们周而复始为同类的事情而继续道歉的尴尬。
频频的道歉,让百姓和道歉者都习以为常了,这样的道歉就难免让人产生疑问:道歉频频的背后,是不是官员在逃避责任、留守退路?应追究的责任会不会被主动的道歉而“一道了事”?难道“道歉”后就可不受法律的追究?这样的道歉是不是变相“洗”责?
莫为道歉遮望眼。道歉意味着认错,认错就是承认失职失误,失职失误就要承担责任的。失职失误就必须承担相称的问责和惩罚,该处分的处分,该法办的法办,违法必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防止官员道歉走向“免”责上,要用有效约束官员责任及责任落实的追究机制来处罚。面对官员的失职失误,老百姓宁愿关注官员受到什么样的处分,担当了什么样的责任,而不愿意听官员可以免责的道歉。民众更看重的是道歉后事情解决的程度,渴望道歉成为官员改进工作的压力和动力;渴望道歉官员能够更真心真诚些,渴望着道歉官员真正权为民用、利为民谋,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曹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