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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大作用提高执政能力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5-12-16 00:46   [收藏] [打印] [关闭]

中共襄樊市委员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党要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给我们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作用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及时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扎实地做好人大工作,推动了襄樊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充分认识发挥人大作用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所在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建国50多年的历史证明,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对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通过回顾和总结多年来的实践,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只有加强党的领导,才能充分发挥人大作用;人大作用发挥得越好,越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作用,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根本制度性和关键枢纽性保证。市委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邀请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列席市委常委会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2次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专门研究人大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我们还根据中心任务,及时向人大党组提出任务和要求,对人大一些好的思路和作法,市委都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采纳,积极推广。同时,协调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责,使他们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要求“一府两院”自觉摆正位置,主动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市委坚持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又不代替人大行使职权,努力学会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人大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的自觉行动,从而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项工作中的贯彻落实。

二、积极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各项职能

1、积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决定权。市委针对本行政区域内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主动、及时地提出需要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的建议。要求市政府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城市总体规划及其重大变更等事项,提请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年度计划中的重大项目的实施、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改革措施、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处理情况等事项,都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作出决定。去年底,我市第十次党代会作出了关于“构建和谐襄樊,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的重大决策,今年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围绕这一奋斗目标,作出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各项决议。今年初,市委又要求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2005年度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和市财政投资城市建设重大项目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经过充分讨论,批准实施这些项目。目前这些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积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一是支持人大围绕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加强法律监督。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20余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审议报告开展了执法检查或调查。对重大典型执法违法案件实施了个案监督,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近两年来,人民群众对《城市规划法》的实施情况很不满意,我们要求人大常委会先后3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有关情况报告,并两次进行视察。市政府通过采取综合整治措施,依法查处违章建筑,建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收到了明显效果,今年年初国务院正式批准我市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为襄樊城市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为了加快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整治优化发展环境,市委要求人大开展有关视察并审议政府相关报告,促使市政府及其部门取消行政审批项目852项,减幅达62.83%。《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审批事项又由原来的501项,减少到195项。二是支持人大围绕促进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不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使人大监督成为推动“一府两院”工作的强大动力。在推进国企改革的进程中,要求市人大进行视察,我们两次听取视察情况汇报,督促相关方面采取得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国企改革的顺利进行。同时,支持人大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制度改革的监督,从而促进了财政预算的正确执行,基本完成了市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改革任务。三是支持人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工作监督。去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9名法官实行述职评议,促进了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公正司法。今年初,我们批转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评议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的实施意见”,同意市人大常委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对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人事局、教育局、工商局进行工作评议。市委书记作动员报告,市长作表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面对面的评议,到会的“一府两院”和市政府及其部门的负责人听到了平时听不到的批评意见,找到了自己工作中的差距,决心抓好整改。随后,人大常委会狠抓督办。从目前整改情况看,各被评部门坚持举一反三,查问题、改作风、建制度,收到明显效果。市公安局针对人大评议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通过开展强有力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命案必破”的工作目标,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立体式的网格化巡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大接访”活动,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3、积极支持人大行使人事任免权。我们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一致起来,不断完善人大任免工作。在人代会上,确保了省委关于襄樊重大人事变动安排意图的实现。去年,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办法作了修订和完善,对常委会拟任人员实行任前法律考试,任时见面表态,任后加强监督。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一府两院”人员,每年年底必须向人大常委会写出述职报告。今年2月,我们又规定,今后凡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选,在市委书记办公会初步酝酿后、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先征求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见,并尽可能向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供详细的拟任人选材料,供审议时参考。这样做的结果,有利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了解市委的意图,更好地为党管干部把关,我们提出的建议人选,都以高票通过。

三、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我市现有各级人大代表1万多人。他们是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力。重视和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加强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去年市人大先后4次召开人大代表工作专题会议,总结交流经验,研究探讨办法,市委主要领导到会参加讨论,我们对全市人大代表工作明确提出了“一年打基础,二年抓推广,三年见成效”的工作目标。市人大为了抓好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确定以代表小组活动为载体,并在樊城区汉江办事处进行试点,试点工作取得了“六有”的实效,即有阵地、有制度、有计划、有活动、有记录、有实效。在试点基础上向全市推广。我们将襄樊的全国、省人大代表统一编为15个小组,要求领导干部中的人大代表带头积极参加小组活动。两年来,先后就国企改革、城市建设、社会治安、防洪工程建设等专题进行了联合视察和调研,针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转交“一府两院”办理落实。无论是人代会期间,还是大会闭会期间,都精心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交“一府两院”认真办理。近年来,我市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的质量逐步提高,“一府两院”办理落实的效果一年比一年好。在去年初召开的本届市人大一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深化国企改革,加快民营化进程的议案》、《关于加快襄樊汽车零部件工业发展的议案》、《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议案》等,既反映了社情民意,又突出了市委的中心工作,既符合实际,又有可操作性。通过政府办理落实,有力地推动了这些方面的工作。在今年召开的本届第二次人代会上,代表们提出了《关于打造襄樊旅游品牌,加强隆中风景区保护建设管理的议案》、《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议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质灾害》等6件议案,件件都是大事,符合群众愿望,大会定为议案,会后由市委主持召开交办大会,交由“一府两院”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市委还经常开展综合、专题督办工作。两年来,市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12件,建议批评意见379件,“一府两院”办结率达98%,代表满意率达97%。

四、重视和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参加市委中心学习组,集体学政治理论、市场经济、现代管理和法律知识。人大常委会每次例会都结合议题举办专题法制讲座,这些都已形成制度。今年,我们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们要求,凡是担任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各级党委书记,都要坚持出席、主持人大法定会议,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学习了解人大工作、听取群众意见、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不断寻求党委书记做好人大工作的规律。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去年市人大换届后,我们在配强人大班子的同时,注重完善人大常委会内部机构设置。在上届人大机关3室6委的基础上,将人事代表室改为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委员会,为了强化对政府财政及其部门预算的监督,增设了预算工作委员会。同时,增加了代表活动经费,改善了人大工作条件,交流了2名人大干部到市委和县委任职,提拔了9名人大干部充实副县(处)以上职位,选拔了2名年轻干部到人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