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理论研究 >> 文章详情
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中共枝江市委员会
近年来,我们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的要求,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新时期人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有机统一起来,全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开创了全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四个纳入”,把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作为市委的一项重要职责
第一,坚持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纳入市委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我们在拟定市委年度工作要点时,都征求、吸收了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并把当年人大的重点工作纳入市委年度工作计划,做到统一部署,统一安排。近年来,我们坚持一年至少召开3次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人大工作,一是在年初听取一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年度工作安排的汇报,并以市委文件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二是在年中召开市委、人大、“一府两院”联系会议,重点听取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共同研究办理落实的办法、措施;三是在年底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年度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年度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二,坚持把强化民主法制观念纳入全市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总体范畴。一方面,我们坚持市委中心学习小组定期聘请专家教授讲授人民代表大会理论和法律知识制度,每年组织两期专题培训讲座。另一方面,我们以市委党校为主阵地,把《宪法》、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理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作为各级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编写的《地方国家机关常用法律法规选编》一书作为市委党校的干部培训教材,列为每期学员必学科目,组织进行学习培训,全面增强了各级党员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
第三,坚持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纳入党委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们牢固树立“大宣传”的观念,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纳入市委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召开全市宣传工作会议,都以市委名义批转了《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工作的意见》,对人大宣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作出统一安排;宣传部门也专门明确了分管人大宣传工作的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联系和组织协调,对于重大新闻宣传题材,宣传部门都安排人员参加,与人大相关工作机构共同搞好宣传策划、组织协调工作。
第四,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市委“三个文明建设”考核体系。为了督促各乡镇、各部门高度重视人大工作,确保人大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去年以来,我们把人大的重点工作如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等,与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等工作一起,纳入全市“三个文明建设”考核体系,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对于考评得分排列后10名的单位,不能推荐作为红旗单位、先进单位表彰,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二、建立健全制度,推进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建立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列席市委常委会议、市委专题办公会议制度。2004年人大换届后,我们针对人大常委会主任由同级党委书记兼任的实际,修订了《市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必须列席市委常委会;市委召开的各类专题办公会议,如政法工作专题办公会、财经领导小组会、城建土地规划专题办公会等,我们都要求人大常委会领导、相关工委负责人参加,站在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的角度提出意见。
二是建立市委重大决策征求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制度。对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部署,如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引进项目建设论证、农村税费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城市规划修编等,我们都提前将方案在市人大常委会上进行了通报,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做到了市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了加快枝江社会事业发展,2004年,市委酝酿将枝江一中、枝江市人民医院实行整体搬迁,我们在决策之前,督促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专题报告征求意见,并在枝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广大代表的意见作出不增加财政负担、不增加学生家长负担、不增加患者负担的前提下实施搬迁的决议。
三是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制度。为切实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贯彻市委意图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我们不断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组自身建设,制定了严格的党组生活会议制度,强化党组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提高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完善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制度,建立和健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三、抓住关键环节,把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作为党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
在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必须充分尊重和大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近年来,我们牢固树立人大意识和法制意识,抓住四个关键环节,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为促进全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一)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为了充分发挥人大在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我们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采取执法检查、组织视察等法定形式,加强对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开展监督。2002年,为了推进市域经济发展,市委提出了“工业立市、项目强市、环境兴市、开放活市”的发展战略,我们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把营造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列为监督工作重点。市人大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同时,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进行明查暗访,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掌握了一批制造“三乱”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监督意见。市委专题听取了调查情况汇报,并组织纪检部门对调查发现的线索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对制造“三乱”,屡禁不止的2个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市委还支持人大常委会努力创新人大监督形式,督促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关于“一府两院”办理和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了《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一府两院”与人大常委会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
(二)围绕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近年来,我们一方面要求“一府两院”尊重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涉及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凡是法律规定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都要依法提请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市政府有关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及时作出了《关于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决议》、《关于调整枝江市2005年财政预算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等10多个决议、决定,为推进我市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我们鼓励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时作出决定、决议。针对人民群众一度反映强烈的校办商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规范校办商店经营,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决定》。在执行这项决定过程中,市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综合整治,进一步规范了校办商店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了全市学校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
(三)围绕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我们既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又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在具体工作中,凡由人大选举或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干部,我们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未依法选举和任命之前,不对外公布,不提前到岗任职,充分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免结果,切实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威和形象。2001年,市委提请人大任命市水利局局长在第一次任命表决中未获通过,市委没有非议和责难,而是主动督促拟任命人员端正态度,查找原因,改进工作。我们还大力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实行了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政府组成人员年度书面述职制度,要求任命人员实事求是地向常委会报告该年度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勤政廉政、接受人大监督等方面情况。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分期分批组织对23名市政府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针对部分人对此项工作不理解、心存疑虑的实际情况,市委专门批转了《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述职评议动员会上,由市委书记作动员讲话,市政府市长作表态性发言。评议结束后,我们及时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评议工作情况汇报,并把评议结果作为干部当年年终考核和今后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围绕组织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职责,支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近年来,我们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组织代表开展以进行一次专题调研、搞一次持证视察、参加一次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开展一次扶贫帮困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和创建示范代表小组活动,把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监督与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收到良好的效果。今年5月,针对部分群众特别是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组织城区所在地代表,以代表小组为单位,采取暗访的形式,深夜对城区16家网吧进行了持证视察,发现部分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安全监管技术措施运行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等一系列问题,及时将视察情况向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进行了通报,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督促文化、政法、工商、公安、教育等部门迅速采取措施,着力进行整治,取得明显效果,目前已取缔2家非法运营网吧。另外,我们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于涉及全局性的人大代表建议,市委都及时作出批示,明确规定办理的具体要求。在今年的人代会上,代表提出了“关于税费改革后农村退职村干部生活困难,要求给予一定生活补助”的建议,因为涉及到全市2000多名村干部,为此我们专门召开市委专题办公会议进行了研究,并责成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参加,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予以解决。
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 近年来,我们在选配人大干部时,充分考虑到人大工作的延续性和权威性的问题,在年龄结构上,既安排有经验丰富、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又有年富力强、能连任二、三届的中青年同志;在知识结构上,既有从党委、政府过来的熟悉党政工作的同志,也有熟悉法律、人大业务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同志。2004年人大换届后,人大机关干部的平均年龄比上届年轻5岁,大专以上学历干部比例达到90%以上。同时,对人大机关的优秀年轻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大胆使用。近3年来,先后有3名人大机关干部被提拔重用,有2名同志被安排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是加强人大机关建设。 我们始终坚持把改善人大机关工作条件作为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具体行动。在编制财政支出预算时,充分考虑人大工作的实际需要,把代表经费、会议经费以及开展代表视察等重要活动的经费,都依法依规列入了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有所增加,较好地保证了人大机关的正常运转。同时,我们还积极支持人大改善办公条件,拨付专项经费对人大常委会会议室进行了改造、维修,逐步配齐了电脑等现代办公设备。2004年,我们为人大机关更新了三辆公务用车,为人大机关开展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增强了人大工作的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