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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中共十堰市委员会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市“三个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一、主动把人大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
市委坚持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重视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促进了人大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执掌政权的根本途径和最好形式,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我们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得越好,就越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就越有利于凝聚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就越有利于动员人民群众踊跃投身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宏伟事业。能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也是衡量一级党委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我们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全委(扩大)会,都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作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加以强调和部署,积极引导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二是重视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 我们把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纳入到市委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之中,统一安排部署。要求市委机关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加强和改进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有关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尤其是注重加强对闭会期间人大工作的宣传,每次常委会会议都要拟定详细的报道计划,进行全方位系列报道;对常委会组织开展的重大活动,各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在各新闻媒体开辟了专栏、专题,宣传人大工作的先进经验和优秀人大代表。去年,成功地组织开展了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的一系列纪念活动。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质量,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我们在书记担任人大主任以后,仍确定一名副书记联系人大工作。市委常委会坚持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人大工作的专题汇报,研究和解决人大工作的实际问题。市委作出的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都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报,并提出明确要求。我们坚持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列席市委常委会议及重要会议的制度。在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时,还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副主任列席会议;在召开全市重要工作会议时,都请人大常委会的各位副主任和各工委的负责人出席,以便他们了解党委意图,积极开展工作。我们还注重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了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和报告工作的制度。人大会议的召开、年度工作要点以及监督和决定重大事项、干部任免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人大常委会党组报请市委批准后再进入法定程序。同时,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传达市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中的党员了解市委的重要工作部署,从而,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
二、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也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各级党组织都要尊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重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为此,在实际工作中,市委大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以实现党对国家机关的领导,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第一,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 市委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的有关工作情况报告,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组织代表对各方面的工作开展调查、视察,参与对社会和经济事务的管理,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关系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典型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加大了监督力度。针对食品卫生安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城市土地占用、农民负担、学生辍学、中小企业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体制改革等一些重大问题,开展了对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比如,《行政许可法》是一部制约和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今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动员了全部力量,组成6个检查小组,适时开展了对该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所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清理、规范了行政许可主体,加强了配套制度建设,提高了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为了进一步健全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市人大常委会以真追实究为重点,积极推进“执法两制”,并加强对“执法两制”实施情况的监督,要求“一府两院”认真执行“执法两制”,并于每年初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对有关责任的真追实究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还在拓展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组织开展了对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和“两院”院长的述职评议,对垂直管理单位市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和市政府工作部门规划局的执法情况和工作情况进行了工作评议。对这些做法,市委都给予了积极支持。
第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权。 对涉及本行政区域内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重大事项,市委带头按法律规定办事,凡是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的经济和社会事务方面的重大事项,都交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作出决议决定,并明确要求“一府两院”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组织实施。近年来,对于事关全市大局的问题,诸如依法治市、城市总体规划、“四五”普法、“十五”计划纲要、加强财政预算管理、重点城建项目、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等涉及全市国计民生的大事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都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第三,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 市委认真贯彻法律、法规和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地方党委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的若干规定》,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统一起来,对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选,都事先向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或者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中的党员介绍市委的推荐意见。当然,人民代表大会的临时党组织、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中的党员,都能够认真贯彻市委的推荐意见,带头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同时,市委积极支持人大常委会把监督事和监督人统一起来,加强对干部的任后监督。近几年,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除每年初向人大常委会报送上年度书面述职报告外,还先后对25名“一府两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述职评议,促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
第四,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一是广泛学习宣传和贯彻《代表法》,明确人大代表履行的职责是法律赋予的,在社会上形成尊重人大代表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畅通和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采用寄送材料和情况通报的形式,让代表及时了解本行政区域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三是组织人大代表根据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反映,针对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议案、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四是明确要求把代表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代表依法参加代表活动,其所在单位、部门必须给予时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等各项保障。
三、积极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1、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思想建设。 市委明确要求在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同志要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宪法和法律以及人大工作的相关知识,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养和人大工作的水平,热爱人大事业。与此同时,我们把人大系统干部的学习培训纳入总体计划之中,同级党校的干部培训班、各级党委举办的领导干部读书班,人大系统的干部同党委、政府的同级干部一样参加学习和培训。尤其是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人大常委会的思想建设,为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建设。 市委注意逐步优化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工作委员会领导班子的年龄和专业结构,使领导班子成员中既有一定数量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也有适当比例年富力强的优秀中青年同志,形成了梯次结构,保证了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今年年初市人大换届,在考虑人大代表特别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比例时,我们注重其政治素质、专业水平、议政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本届人大常委会综合素质有较大改善。在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上,市委把人大机关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强对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交流、选拔和使用,近几年来,人大机关有2名副处提为正处,有6名正科提为副处,有3名科长提拔交流到政府部门任职,有2名副处提拔交流到司法机关任职。
3、重视改善人大机关的工作条件。 要求政府切实解决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所必需的经费,人代会和常委会的会议经费、代表活动经费等在本级财政预算中作为专项经费单独列支。积极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较好地解决了人大机关办公自动化等问题,基本保证了人大开展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