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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人大法定地位 支持人大工作创新
中共汉川市委员会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几年来,我们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切实重视人大法定地位,不断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努力为人大依法履职、开拓创新,创造优良的政治环境、法制环境和工作环境,有效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突出作用。
一、建立科学的领导机制,支持和促进人大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创新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市委坚持把实施重大决策与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相结合,注重决策权与决定权在形式和内容上的统一,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从制度建设入手,不断健全和完善领导机制,确保市委工作和人大工作在和谐统一的基础上实现创新。
一是建立党领导人大工作的运行机制,确保人大工作之“位”。 市委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市委常委会每年年初集体研究一次人大工作,结合市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和工作意图,对人大要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提出原则性意见和要求;市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一次人大工作汇报,切实了解人大工作进展情况,保证人大要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与市委的战略全局协调一致;平时对于人大常委会党组报请的需要决定的重大事项计划草案,市委都给予足够重视,认真研究后提出建议。2004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报请在全市集中五年时间开展《防洪法》宣传月活动,加强对防洪工作监督的计划草案。市委对此进行认真研究,认为切实可行。在市委的重视和支持下,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开展防洪法宣传月活动的决定》,并于每年4月份都组织视察活动,促进了我市依法防洪、科学治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人大行使决定权的保证机制,确保人大工作之“威”。 市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应由人大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都依法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对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严格按讨论决定程序执行,确保决定的科学化、法制化,确保决定的贯彻实施。我市是血吸虫病流行的重灾区,为消灭血吸虫病,市政府提议在汉北河滩实施禁牧。市委认为这是事关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事项,须提交人大讨论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有关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于2004年9月作出《关于在汉北河滩实施禁牧的决定》,并于今年对决定实施情况开展视察,推动了全市血吸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近几年来,市委还根据工作需要,先后就一些重大事项,支持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关于依法治市的决议》、《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议》、《关于“一府两院”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决定》等多项决定、决议,使市委的意图通过人大法定程序得到很好的实现。
三是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确保人大工作之“为”。 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市委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安排,都征求人大党组意见,以求共识,形成合力。如近几年开展的农村税费改革、村级化债、农村土地二轮延包、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等工作,都充分吸收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人大开展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督办,促进工作的平稳推进。
二、坚持加强领导与注重协调并举,支持和促进人大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创新
监督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较为薄弱的工作。市委把支持人大依法监督作为强化人大工作职能,推进依法治市,构建和谐汉川的重要举措。在大力支持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创新问题上,一方面充分发挥总揽全局的作用,保证创新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另一方面引导和督促“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监督工作实效。
一是大力支持人大开展财政监督工作的探索和实践。 市委十分重视全市的财政运行状况,要求人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监督管好人民的“钱袋子”。根据市委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市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并在2003年初的人代会上推出财政预算的“四表一书”,即财政收支平衡表草案、财政收支预算表草案、财政支出预算表草案、财政支出预算明细表草案和财政预算草案编制说明书,改变人大代表审查财政预算“雾里看花”的问题,促进预算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的转变。同时从2004年至今还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的监督工作,促进解决部门之间苦乐不均的问题,维护预算法的严肃性。
二是大力支持人大加大审议报告力度的探索和实践。 为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切实增强对“一府两院”监督的刚性,市委积极支持人大常委会改进审议表决方式。2004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审议通过事项实行票决制的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同时明确报告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一审或二审未获通过的处理程序及责任。办法出台后,市委及时召开“一府两院”党组负责人会议,听取“一府两院”对办法落实的意见,提出贯彻实施的具体要求,确保人大审议报告不走过场。
三是大力支持人大开展对司法监督工作的探索和实践。 在我市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人民群众对司法不公、司法监督不力的问题反映较多。针对这些意见,市委要求人大常委会深入探索司法监督工作新路子、新办法,加大司法监督力度,以司法公正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为此,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并于近期出台《关于对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办理的重要案件实施备案监督的决定》,突出对12类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办理的社会影响较大的重要案件实行备案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况移交相关单位处理,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司法工作的公开、公正。
四是大力支持人大开展对评议工作的探索和实践。 评议是近几年我市人大常委会采取的一种重要的监督形式。为深化评议工作,市委要求人大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这一重点,围绕树立科学发展观,推进市域经济旺盛增长和社会协调发展这一主题,扩大评议范围,拓展评议对象,以评议促工作落实。根据市委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在继续对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市直单位进行评议的基础上,今年拓展到对市政府领导人员、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对于没有作为述职评议对象的市政府组成人员、市法院和市检察院负责人,要求一律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书面述职。在评议过程中,市委及时转发人大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对评为不称职人员由人大常委会依法免职,同时市委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在人大评议工作大会上作动员讲话,并适时听取关于评议调查、评议整改等有关情况汇报,以此促进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是大力支持人大开展对信访工作的探索和实践。 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对于发挥人大作用,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市委高度重视并支持人大出台《关于来信来访处理办法》等系列办法和制度,并要求人大常委会对重要信访件编发《信访摘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对《信访摘要》,市委主要领导做到每期必阅,对于一些重要的信访件,做到及时批阅处理。如针对一期《信访摘要》刊载的我市某乡镇一现役军人的父亲因受放高利贷者欺骗,反被起诉而遭到强制执行的情况,市委书记及分管组织的副书记分别作出批示,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处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树立科学、民主、公正、公平的用人观,支持和促进人大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工作的创新
党管干部是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政治领导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组织保证。市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时又切实保障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例如,市委在向人大提名拟任人员时,积极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特别是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意见,对于他们认为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提名要求或是另有其他疑义的人选,市委一般暂缓提名。在投票表决上,市委支持人大任免干部由举手表决改为无记名投票表决,增强表决的公正性。
四、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和促进人大在自身建设和发展上的创新
人大工作的创新离不开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离不开必备的物质条件。在营造良好的氛围、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等方面,市委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是重视舆论宣传工作。 市委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作为全市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全市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对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会议、人大代表和人大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人大宣传工作多次受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表彰。
二是重视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和工作制度建设。 市委在换届时,注重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素质。与上届相比,本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懂经济和法律的人员明显增多,文化程度有较大提高,平均年龄下降4岁。在这次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市委对乡镇人大主席和办事处人大联络组长的选配高度重视,明确其党内职务位列党委书记之后。坚持把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配备、培养、选拔和使用纳入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中。近两年选配4名年轻干部充实到人大常委会机关,从人大常委会机关提拔7名同志担任科级干部,交流3人到党委、政府部门任职。同时,支持人大常委会制定和完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对口联系制度》等系列制度,使人大常委会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改善人大工作条件。 市委把改善人大工作条件作为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具体行动,在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对人大实行经费预算优先,活动安排优先。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将人大工作业务经费、代表经费、各种会议和活动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到位,且逐年有所增加。积极支持人大机关改善办公条件,为机关各科室配备电脑,逐步增加更新人大工作用车,优先安排人大机关办公场所,较好地保证了人大工作高效运转的需要。积极支持市乡两级人大开展各种学习考察活动,开阔人大工作视野,推动人大工作创新,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