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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南京大学生获选人大代表鼓掌
近日,江苏南京仙林大学城各高校选区投票选举栖霞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南京大学学生袁泽寰、南京师范大学学生戎麾以较高的票数顺利入围,经过最后的人大代表资格审查,他们将成为南京首批大学生人大代表。(《民主与法制时报》3月19日A06版)
据报道,分别在本校选区由师生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南大学生袁泽寰和南师大学生戎麾,在3月10日的投票选举中以高票领先同是候选人的院校领导,获选南京市栖霞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读了这则消息,笔者为之鼓掌!
首先,这是选举法新增限额推荐条款成功实践的结果。
2010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新选举法第二十九条新增了第三款:“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或者代表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限额推荐条款。
这一限额推荐条款明确了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之和,不能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这样为在选举实践中选民推荐代表候选人提供了必然,因为任何一个选区如果没有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就无法进行差额选举。由于过去选举法没有明确的限额推荐条款规定,虽然选民十人以上也可以依法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但实践中少有能够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因为要么无人联名、要么就是联名被“协商”,最后所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还是被政党、团体“协商一致”。
这次南京2名大学生获选人大代表,就是得益于新选举法“落地”后,每一选区必须要有至少1名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作为正式候选人才能进行差额选举的法理规定,这2名被联名推荐的大学生才有机会被正式、才有可能被当选。否则,高校选区的代表们可能依然还是那些院校领导和教授们。
同时,笔者也为师生联名推荐大学生代表鼓掌。
据报道,23岁的袁泽寰是被系里30多名同学联名推荐,戎麾经学校12名师生联名推荐。从报道情况看,这些联名推荐大学生代表的师生们,其选民联名推荐代表权的行使应该是自觉自愿的,大概没有“被签名”;因为大学生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联名推荐自己的同学在情理之中;再说,在学生占绝大多数的院校选区,学生代表才真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如果说选民联名推荐代表权“被签名”,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也完全可以是那些院校领导和教授们,因为选民十人以上签名联名,不一定非要师生签名,完全可以由“被和谐”的院校其他教职员工,来签名推荐“被差额”的人员。
再者,笔者在此顺便提醒一下大学生代表:珍惜代表资格,谨防“被终止”。
从报道情况看,既然2位大学生已高票获选人大代表,下一步依法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应该是没有问题的。笔者告诫大学生代表们:在履行参选承诺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依法行使好代表权利、切实履行代表义务,人民选你当代表,要当好代表为人民。
代表任期为五年,而2位大学生的校园生活可能只有两三年。如果大学生代表校园生活结束,走上新的工作岗位,要谨防代表资格“被终止”。代表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代表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其代表资格将依法终止。对于南京的2位大学生代表来说,如果你们毕业后到栖霞区以外就业,你们的代表资格将会被依法终止。希望大学生代表们好好珍惜五年的代表时光,谨防代表资格“被终止”。(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大常委会 滕修福)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