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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效能之我见
正确把握新时期地方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特点、存在的不足,对于新时期如何进一步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效能至关重要。以笔者之见,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和建议。
一、当前地方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的三大优点
1.履职意识不断增强,履职更具活力。常委会委员主动围绕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积极提交议案和建议。与上届相比,襄阳市襄州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每年提交的建议数量由人均2.2件,增加到人均3.6件,占到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提交建议数量的28%。有28名常委会委员在加强与基层代表联系的同时,专门深入基层进行相关调研活动,为议案和建议收集素材。同时,委员们更加注重提高议案和建议的质量。针对以往提交的立法议案和建议质量不高的问题,委员们根据自己所在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需要,主动加强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其中有5位委员还专门参加了法律专业学历教育。
2.方法方式不断创新,履职更加到位。换届以来,襄州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了《襄州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制度》,要求每位常委会委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见面等方式联系2~3名基层人大代表。2012年,有33名委员与所联系的基层人大代表进行了面谈,当面听取意见,占委员总数的100%,支持和帮助107名基层人大代表解决了履职过程中遇到的难题。随着委员联系方式的公开,委员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上半年, 33名委员在工作中接待了156人次的群众来访,收到16件人民群众的来信,并将群众所提出的建议和信件转交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部门,跟踪督办解决了40多个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信息技术的发展,让互联网成为委员履职的新平台和获取信息的新渠道,常委会委员经常上网,察看网络新闻,并将网络作为获取议案和建议素材的方式之一。有23名委员在门户网站开通了博客和微博,将自己的履职经历记录在博客和微博中,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委员的履职情况。
3.机制制度不断完善,履职更加规范。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是充分发挥常委会委员作用、切实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换届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常委会委员履职的一系列文件,建立了常委会委员履职报告等三项制度。制度规定,常委会委员在每年的3月份以前,要提交上一年度的履职报告,由常委会机关统一编印后,发送给全体省人大代表,以便代表了解和监督常委会委员的履职情况。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为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规范委员出席会议,制定了《加强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意见》,对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请假、提交意见和建议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制度建立以来,常委会委员发言更加积极、提交意见和建议也较往届有所提高,2012年以来,襄州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常委会会议出勤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二、目前地方人大常委会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部分委员角色意识不强。在对委员访谈中发现,部分委员将担任常委会委员作为一种职务,而不是一种职业看待。特别是部分退居二线,转岗到常委会工作的委员中,有少数委员把到人大工作当做一种退休前的过渡,对人大工作还停留在以前那种“举举手、鼓鼓掌”的粗浅认识阶段。部分兼职委员把担任委员仅仅当做荣誉,很少有时间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心声,缺乏使命感和责任感。他们对与本职工作或专业无关的议题较少进行相关调研,无法把精力用于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
2.会议履职质量有待提高。参加常委会会议是常委会委员履职的主要方式。在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时,委员关于农业、教育、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发言比较踊跃,关于环境、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发言比较少。从襄州区人大常委会2013年上半年8个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发言来看,在审议食品安全、重点工程建设等报告时,发言的委员都在30位以上;而在审议城市污水处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报告时,发言的委员只有20位左右。主要原因是在襄州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中,担任过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比较多,占到了45%。这部分委员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对政府相关工作比较熟悉,发言能够切中问题的关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很有针对性。但是对于全局工作不熟悉,解决的方案多依据于所工作的经验。
在审议地方性法规时,对法规文字修改意见多,用法律语言表达意见的少。通过对地方性法规表决案和常委会委员审议发言比较来看,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委员发言采纳的比例高。在3次常委会审议中,委员共提出有效修改意见17条,其中12条意见,由从事法律教学或立法相关工作的委员提出。同时,在部分专业性强的地方性法规的审议中,有效意见的数量明显减少,并且发言的数量也很少。例如在审议气象条例时,由于委员对气象工作了解较少,在法规审议过程中,委员从宏观方面提出的意见较多,涉及专业条文的修改意见少,只能从立法技术、文字等方面提出有效意见。
3.议案意见建议有待完善。一是委员提交的议案质量有待提高。2012年,襄州区人大共确定了3件代表议案,96件意见建议,其中由常委会委员领衔提出的意见建议只有11件,占全部议案的11.4%。这11件意见建议由6位委员领衔提出。委员提交的议案、意见、建议数量少,部分委员提出的议案由于缺乏案据和可行的方案,立案率低。二是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缺乏全局观念。通过分析委员近3年来提出的77件建议和意见,委员建议存在“三多”的现象:要求解决具体司法案件的建议较多,关于农业、教育等民生方面的建议较多,为地方发展争取资金和项目的建议较多。部分委员依据个人调研提出的建议,由于调研不全面,选取的调研数据缺乏代表性,导致委员提出的建议缺少可操作性。
4.兼职委员占有信息资源不足。委员履职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决策。要做到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就应掌握足够而又可靠的信息。常委会委员参与立法、监督工作的信息主要来自两条途径:一是通过参与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专项调查、座谈会等方式,获取信息和资料。二是常委会委员自费或者利用出差的机会开展调研活动。据统计,襄州区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2012年以来组织的各种调研活动达到了50余次,有200多人次的常委会委员参与,但是专职委员参与的次数是兼职委员的2.7倍。由于大部分兼职委员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或者是学科带头人,工作任务比较多,参与常委会组织的调研和视察活动的机会少,信息获取不足,使常委会委员缺乏从多元方案中权衡选择的条件,只能依据有限的资料,凭自己的经验去判断作出选择,从而影响了常委会的履职效能。(襄阳市襄州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尹荣华)
责任编辑:郑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