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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每次召开人代会是否需要重新选举主席团应视情况而定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12-12 02:34   [收藏] [打印] [关闭]

多年以来,对于乡镇每次召开人代会是否需要选举主席团一直存在争议。笔者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乡镇人大实际情况,乡镇每次召开人代会是否需要重新选举主席团应视情况而定。

从法理上讲,乡镇召开每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都要选举主席团。这是因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领导机构,召集人代会必须在大会主席团的组织领导下、由大会主席团负责主持会议,依法都应经过会议选举产生,方可行使大会职权。也就是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都应依法选举大会主席团,由大会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持会议,才合法有效。

从实践看,每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多是在乡镇召开笫一次的时候,经预备会议从本届本级人大代表由选举产生,并有权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目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多则两次,议程内容多是法定的,主席团成员也是相对固定的,会议主持可以延续。如果一味要求每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必须重新选举大会主席团,则显得过于死板教条,也无必要。

当然,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一届五年,主席团成员不可能固定不变。中间随着人员变化、出现空缺,或影响会议召开,则有必要对大会主席团人员作出调整,再依法提请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重新选举。

综上所述,乡镇每次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是否需要重新选举主席团应视情况而定。(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张天科)

责任编辑:郑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