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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学深悟透四中全会精神 以“一线履职”激活基层治理新动能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关键在于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而基层治理正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当前,湖北省各级人大代表正以“一线履职”的生动实践,推动四中全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注入新动能。
一、学深悟透四中全会精神,筑牢基层治理思想根基
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这是新时代人大代表履职的根本遵循。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代表讲堂”“专题读书班”等形式,组织代表原原本本学习全会文件。在宜昌市夷陵区,代表们创新开展“夜学+研讨”,结合《决定》中“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的要求,深入剖析当地“村落夜话”协商机制的成功经验。这种学习不是简单的理论灌输,而是将制度设计与基层实践有机融合,使代表们深刻认识到:基层治理不是政府“独角戏”,而是需要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二、创新“一线履职”机制,打通治理效能转化通道
在武汉东湖高新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已实现园区全覆盖。代表们每月固定接待选民,将企业反映的“政策落地最后一米”问题梳理成清单,推动出台《光谷科技创新条例》。这种“站点在一线、履职在基层”的做法,正是对四中全会“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要求的生动践行。黄石市下陆区创设的“代表巡街”制度更具特色,120名各级代表组成15个小组,每周巡查背街小巷,推动解决占道经营、垃圾分类等“城市病”。数据显示,该机制运行一年来,群众投诉量下降43%,满意度提升28个百分点,印证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治理逻辑。
三、激活多元主体参与,构建基层治理共同体
四中全会强调“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荆门市漳河新区,人大代表推动建立的“三约四治”模式颇具示范意义。通过代表走访收集的237条村民建议,最终形成《村民公约》《环境公约》《文明公约》,并配套“自治、法治、德治、智治”措施。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当地人大代表促成建立的“乡贤评理堂”,邀请老干部、老教师等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使信访量同比下降62%。这种治理创新表明:当人大代表真正成为群众利益的“代言人”时,就能有效激发群众参与治理的内生动力。
四、数字赋能代表履职,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
随州市曾都区的人大代表正在体验“云履职”新方式。通过“代表履职APP”,不仅可以实时查看议案建议办理进度,还能参与“云调研”“云议事”。今年该区通过数字平台收集的186条建议中,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的27条建议被整合成专项监督议题,推动政府投入3.2亿元实施改造工程。这种数字化转型,正是落实四中全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要求的具体实践。在襄阳,人大代表大数据分析平台已归集12类民生数据,通过智能分析精准锁定养老服务等监督重点,使履职效能提升40%以上。
五、完善制度保障体系,确保履职常态长效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近期修订的《代表履职考评办法》,首次将参与基层治理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在恩施州,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时,必须报告推动解决基层治理难题的具体案例。咸宁市建立的“代表履职积分制”更将积分与连任推荐挂钩,形成鲜明导向。这些制度创新源于四中全会“健全代表联络机制”的要求,其核心是构建“履职—反馈—激励”的闭环体系。实践证明,当代表履职与基层治理深度捆绑时,既能防止“代表年会上见、闭会期间隐身”的现象,也能避免治理成为“一阵风”运动。
当前,湖北省各级人大代表正以“一线状态”践行“一线作为”。从大别山区的“代表扶贫工作室”到江汉平原的“代表护河队”,从鄂西土家寨的“火塘议事会”到鄂东工业园的“代表督办专班”,四中全会精神的种子正在基层治理的沃土中生根发芽。这启示我们:新时代人大代表履职,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既要当好制度建设的“参谋员”,更要做好制度执行的“监督员”,让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宏图在基层绽放绚丽之花。随着代表履职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必将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注入更强大的制度动能。(朱文刚 刘必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