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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代表以四中全会精神引领乡村振兴新实践
乡镇人大代表作为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力量,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中肩负着特殊使命。当前,我国正处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阶段,如何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成为基层人大代表履职的核心课题。本文将从制度创新、治理实践、产业振兴三个维度,探讨乡镇人大代表在新时代乡村振兴中的实践路径。
一、以制度优势夯实乡村治理根基
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某省开展的“人大代表联络站”试点中,乡镇代表通过建立“定期接访+线上议事”机制,将村民反映的87件道路硬化、灌溉设施维护等民生问题纳入政府督办清单,解决率达92%。这种制度创新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治理效能。江苏某镇人大代表推动建立的“红白理事会”制度,通过制定村规民约遏制铺张浪费,使村民婚丧嫁娶平均支出下降40%,彰显了基层民主协商的制度活力。
在数字化治理方面,浙江部分乡镇人大代表的实践颇具示范性。他们依托“浙政钉”平台搭建“云上人大代表之家”,实现政策传达、意见收集、督办反馈的全流程线上管理。某代表通过该平台发起的“古村落保护”议案,3天内获得2000余名村民联署,最终推动镇政府设立专项保护基金。这种“指尖上的民主”既拓展了群众参与渠道,又提升了治理响应速度,印证了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求。
二、以法治思维破解发展难题
面对土地流转纠纷、环境治理等乡村振兴中的“硬骨头”,乡镇人大代表正在成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推手。广西某县人大代表推动建立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通过定期组织《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等专题培训,使每个行政村拥有5-8名法律骨干。在最近一次集体林地承包纠纷调解中,这些“土专家”引用法律条文促成双方达成补偿协议,避免了群体性事件发生。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更凸显法治力量。湖南某镇30余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议案》,推动县政府出台专项治理方案,关停整改养殖场12家,同时配套建设沼气工程帮助农户转型。这种“监督+服务”的履职模式,既守住了绿水青山,又保障了群众生计,生动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三、以产业创新激活内生动力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四川某民族地区的人大代表发起“羌绣振兴计划”,通过建立“代表牵头+合作社运营+电商销售”模式,带动300余名妇女居家就业,产品年销售额突破800万元。更可贵的是,该计划配套设立技艺传承课堂,使这项国家级非遗焕发新生。这种文化赋能产业的做法,正是四中全会“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求的鲜活实践。
在科技兴农方面,山东某镇人大代表推动建立的“智慧农业示范园”具有标杆意义。通过引进物联网、水肥一体化等技术,使西红柿亩产提高2.3倍,带动周边6个村发展订单农业。代表们还组织“田间课堂”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60余人,其中45人获得中级以上农业技术职称。这种“科技驱动+人才支撑”的发展路径,为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提供了可行方案。
四、以民生温度检验履职成效
乡村振兴的最终落脚点是提升农民获得感。云南某边境县的人大代表持续跟踪督办“边境幸福村”建设项目,推动完成危房改造427户,新建卫生室12个,义务教育巩固率提升至99.2%。在近期组织的履职评议中,该县代表满意率达96.5%,创历史新高。这种“民生导向”的监督机制,确保了惠民政策真正落地见效。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养老服务的创新实践。重庆某山区乡镇人大代表调研发现的“留守老人就餐难”问题,促成了“中央厨房+互助送餐”模式的诞生。目前该镇21个村全部建成老年食堂,300余名老人享受每日送餐服务,相关经验已被纳入市级民生实事项目。这种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的履职方式,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生温度。
乡镇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中的生动实践,深刻印证了四中全会关于“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大判断。从闽东茶乡的“议事茶亭”到塞北牧区的“代表马背工作队”,从江南水乡的“数字治理”到西部山区的“产业孵化”,广大代表正以创新履职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未来,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深化实践,乡镇人大代表必将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强劲的制度动能。这既是对四中全会精神的忠实贯彻,更是对“人民代表为人民”宗旨的生动诠释。(朱文刚 刘必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