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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思维问题刍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6-03-19 14:55   [收藏] [打印] [关闭]

近期,江苏《人民与权力》杂志和《人民代表报》先后刊发人大监督要用好“三个思维”的署名文章。文章指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人大监督以系统思维构建“一张网”、以底线思维筑牢“基本盘”、以攻坚思维破解“中阻梗”,强调要用好这“三个思维”,以科学方法提升工作效能。文中许多观点新颖独特,一些实践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事实上,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与新时代人大工作发展要求来考察,不仅仅是人大监督,人大立法、决定、选举任免、代表、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只用好上述“三个思维”是远远不够的。笔者以为,战略思维、法治思维、创新思维这三种思维在人大工作实践中也至关重要,在某种意义上讲,这三种思维坚持得如何、运用得如何,决定着人大工作成败与实效,关乎着对人大制度更好地坚持与完善。

思维,作为人类智慧的核心组成部分,不仅是我们认识世界、理解事物的基本工具,更是改造世界、推动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的重要动力,其意义在于揭示事物本质联系、形成理性认识、指导实践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科学思想方法。”

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立法、监督、决定、选举任免四项根本职权,这也是人大重要的常规性、动态化工作。新时代、新征程,对人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更高要求,笔者以为,必须坚定正确航向、把握工作规律、积极探索实践,努力增强工作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唯如此,才能不断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注入新内涵、激发新活力,才能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向纵深拓展、高质量发展。

坚持和运用战略思维,保障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航向前进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深刻揭示了长远视野与全局观念的辩证关系,强调的是战略思维在治国理政中的极端重要性。从时代发展要求来看,人大工作战略思维,就是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从整体上、全局上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普遍联系地而不是单一孤立地理解和把握人大工作大局的思维方式,是一种谋划全局、抓住根本、着眼长远、权衡利弊的思维活动,具有宏观性、系统性、预见性、竞争性,是思想论、价值论的有机统一,是决定方向正确与否的根本性问题。

人大工作坚持和运用战略思维,要真正做到“三个跳出”。一要跳出人大看人大。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谋划人大工作,必须全面审视人大工作在党的工作体系中的法律定位,准确把握人大工作从哪来、到哪去。二要跳出职权看职权。从宪法法律设定和职能划分看,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职权无限大,但人大制度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根本政治制度,因此,谋划人大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决策部署,自觉做到与党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准确把握人大工作为了谁、依靠谁。三要跳出机关看机关。人大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与协同发力,谋划人大工作,必须用系统观念全面统筹,准确把握人大工作干些啥、怎么干。

人大工作坚持和运用战略思维,还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要处理好当下与长远的关系。要坚持战略眼光,观大势、想全局、谋长远,把谋事和谋势、谋当下和谋长远统一起来,增强对发展趋势的把握,运用科学的立场、观点、方法,强化对总体趋势的观察和判断,做到因势而谋、顺势而为。二要处理好总体与局部的关系。要切实增强高度自觉的大局观,坚持从大局看问题,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党和国家的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切实在全局中审视和处理问题,紧跟时代前进步伐,把握工作主动权。三要处理好量变与质变的关系。要紧紧围绕党的战略决策部署与阶段性、周期性、各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立足人大工作基础和优势,科学设定重点议题,把握好工作密度与节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提质提效。

坚持和运用法治思维,保障人大工作始终在治理体系现代化中发挥独特功能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法令行则国治,奉法者强则国强”,深刻阐明了法与治的辩证关系,强调的是法治思维在治国理政中的极端重要性。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方面工作”。从时代发展要求来看,人大工作法治思维,就是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从布局上、实施上完整准确地、全面系统地、深入细致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固根本、打基础、管长远、促发展的思维活动,具有强制性、规范性、程序性、时效性,是矛盾论、系统论的有机统一,是彰显人大独特功能的必由之路。

人大工作坚持和运用法治思维,要牢固树立“三个理念”。一要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要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找准人大工作角色定位,谋划人大工作。必须敬畏法律,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越、法律底线不触碰,始终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二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要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伟大实践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以解决人民急难愁盼为根本宗旨,以依据人民意志与智慧为最直接动力,以保障人民满意为检验工作成效最高标准,切实把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三要牢固树立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要把贯彻落实最广泛的人民民主作为人大工作根本准则,增强工作透明度,扩大民主参与,完善民主形式,细化民主实践,拓展民主途径,强化民主实践阵地平台和制度机制建设,始终把实现人民民主体现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人大工作坚持和运用法治思维,还要统筹把握“三个层面”。一要把握好顶层设计层面。一方面,要突出法律供给端民主属性,在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的基础上,立足发展实际和现实需求,不断完善法律制度,探索实施立法民主的实现路径与工作机制,扩大民主参与立法的范围与领域,把尊重和发扬人民民主贯彻立法工作全链条、各环节;另一方面,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强各层级法律文本草案的审查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发挥人大代表与各界精英人士的专业优势,维护法治统一。二要把握好组织实施层面。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围绕重点难点组织执法检查,广泛听取民意、汇聚民智,破解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法律文本中有待改进修改的短板弱项,促进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正确贯彻实施。三要把握好问效转化层面。要注重运用好、转化好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成果,改进执法工作,整改具体问题,追究法律责任,修改完善法律。

坚持和运用创新思维,保障人大工作始终保持磅礴生机与活力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核心思想是反对因循守旧,强调的是与时俱进抓创新的治理智慧。创新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核心力量,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源泉‌,更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创新工作,在公开讲话和报道中,“创新”一词出现已超过千次,人类文明进步与社会发展实践表明,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从时代发展要求来看,人大工作创新思维,就是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从长远上、现实上因地制宜地、主题鲜明地、精准有力地聚焦难点、优化服务、提升质效的思维方式,是一种集成各地、集体行权、个案探索的思维活动,具有很强的前瞻性、现实性、必要性、可操作性,是方法论、实践论的有机统一,是保障人大制度生机与活力的关键举措。

人大工作坚持和运用创新思维,要切实抓住“三个关键”。一要抓住切实守好正。要强化以创新理念指导工作,精准把握人大工作中的“正”,对经过历史和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等,有序推进继承和发扬,在守正的基础上谋创新,不能因创新而否定历史成就和实践经验,不能因创新而违背宪法和法律精神,更不能为创新而超越法定程序。二要抓住勇于破而立。要聚焦人大主责主业,从新时代人大职能定位出发,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回顾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发展史,明确得失,正视薄弱环节,找准短板,坚持“不破不立、破而后立”,围绕业务层面的制度机制、操作程序、工作方式方法等抓创新。三要抓住着力提效能。要明确目标任务,以工作提速、服务提能、质量提效为根本导向,积极学习借鉴,紧密结合实际,确定创新主题,强化统筹实施,坚决抵制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创得准、叫得响、接地气、高效能。

人大工作坚持和运用法治思维,还要严格坚持“三个原则”。一要坚持有限探索原则。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人大工作创新的内涵与外延,明确创新并非广义上的“全覆盖”、并非操作层面的“全过程”,坚持在有限的职权、有限的范围、有限的环节去探索实践,形成独具特色的比较优势。二要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要切实保障法律“规定动作”不缺位、不出圈,创新谋划、组织实施等,要认真坚持集体行使职权,确保创新实践不走偏、不变样。三要坚持循序渐进原则。要锚定创新主题和目标任务,坚持统筹谋划、分步实施,滚动式协调推进、螺旋式提质增效,努力遏制功利思想,不断总结提炼,以创新之举、聚力之措,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