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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进七访”让代表“知民度”提升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9-30 01:26   [收藏] [打印] [关闭]

为了有效提升人大代表的“知民度”,自今年三月以来,秭归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辖区内的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开展“进园区、访企业;进工地、访项目;进市场、访客商;进农村、访农民;进社区、访居民;进机关、访干部;进选区、访选民”活动,与选民真情交流,与百姓亲密对话。截至目前,在872名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中,有329名代表进园区访企业157家;有426名代表进工地访项目631个;有196名代表进市场访客商201户;有814名代表进农村访农民11万余人;有299名代表进社区访居民2939人;有342名代表进机关访干部389人;有697名代表进选区访选民9.8万余人。

 “七进七访”活动是提高代表履职意识的重要平台,是代表倾听民声、了解民情、掌握民意的重要渠道,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搭建起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同频共振、共谋发展的桥梁和纽带,已经成为秭归县国家机关与普通百姓建立新型互信关系的助推器。在人大代表中,有头衔、获殊誉的名人、经营企业和种植养殖的能人以及党政官员这样的大忙人居多。这些代表在社会中都有很高的“知名度”。

然而,“知名度”与“知民度”,一字之差,却天壤之别。有极少数人只热衷于追求个人的“知名度”,把当人大代表作为增添个人荣誉的政治资本,“代而不表”,“知民度”自然很低。作为人大代表,要把选区或选举单位当作自己的“家”,只有常“回家” 走一走、看一看、听一听,凝民心、知民情,汇民智、聚民力、解民忧,“既代又表”,真正把心思用在提高“知民度”上,才算是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

实际上,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法律是有硬性规定的。《代表法》第四条第五款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近年来,有不少人大代表深入调研,认真履职行权,为百姓开口,替群众举手,开展工作监督,在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和谐中起到了“消炎清火”、“活血化淤”的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如王功桂代表十多年如一日,深入走访选民、广泛收集民意,并先后在省、市、县人代会期间提出建议20多件,为解决秭归县近40万百姓的医疗、养老、就业培训等实际问题作出了积极贡献。类似这样的人大代表已不在少数,群众不仅认识他们,熟悉他们,而且信任他们,有事就找他们,他们以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真心拥护,在选民心中树立起了代表的良好形象。(秭归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宋秀万)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