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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区黄花镇人大代表强化“六种意识”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9-25 07:15   [收藏] [打印] [关闭]

夷陵区黄花镇人大代表时刻注重自身的使命、义务和职责,强化“六种意识”。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黄花镇人大代表具有政治上的坚定性、原则性和敏锐性。拥护和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自觉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注国家的政治生活和政治命运。  二是确立和强化职责意识。黄花镇人大代表牢固树立“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使命感,认真履行代表的职责和义务,自觉地开展代表工作和参加代表活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努力做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三是确立和强化监督意识。黄花镇人大代表加强人大监督力度,敢于反映民情民意,敢于仗义执言。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   四是确立和强化全局意识。黄花镇人大代表在履行职责的活动中乐于为全体人民负责,善于倾听和积极反映本选区、本行业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接受本选区群众的监督。正确处理选区选民的利益与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  五是确立和强化学习意识。黄花镇人大代表关注学政治、学法律。规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做到言而有据,议而有理。

六是确立和强化中心意识。黄花镇人大代表围绕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出主意、想办法、科学决策、施展才能。把推进乡镇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宜昌市夷陵区黄花镇人大办公室  韩承金)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