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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代表履职现状研究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10-08 02:57   [收藏] [打印] [关闭]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乡镇人大代表队伍,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的作用,对于推进农村基层政治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就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现状及对策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乡镇人大代表履职现状

乡镇人大代表从行业结构上看,大多是村级干部、工作在一线的农民。总体来说大多数能够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完成人大各项工作任务。但其素质参差不齐,素质还需要提升,结构有待于优化。其突出表现在:

1、少数人大代表缺乏使命感和责任感,把代表看作是政治荣誉,在其位不谋其职。把代表工作当作是份外事,即便是履行代表职责,也不过是走过场,敷衍塞责。

2、少数代表素质低、工作能力不强,参政议政能力弱,不能发挥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

3、个别人大代表对权利与义务认识不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不能认真履行责任。

4、甚至有个别代表以权谋私,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严重地损害了人大代表的声誉和形象。

5、代表经费没有保障,活动难以开展。有的乡镇财力紧张,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所需经费无着落,代表执行职务时的误工待遇政策得不到兑现,致使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代表活动难于正常开展。

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于提高人大威信,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也制约了人大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改善乡镇人大代表履职现状的思考

1、为代表群体换“新血”。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着他们依法履职情况的好差。按照代表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在按程序做好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的时候,注重吸收那些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的人到人大代表队伍中来。把那些敢于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能为人民群众鼓与呼,主动为民办实事,具有较强行为能力,议事能力,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具有良好身体素质的人选入代表队伍中来。

2、注重提升代表素质。各级人大每次换届后,代表队伍中又增添了不少的新血液,部分新人大代表对人大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对于如何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不是很明确。同时,对那些连任的老代表,根据执行代表职务的需要和客观形势的发展,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学习。为此,乡镇人大应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促进代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代表执行职务的能力。经常性开展代表小组集中学习和形式多样的培训,如专人授课、典型交流、以会代训、共商座谈等,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

3、加大宣传力度。乡镇人大在我国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广泛地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宣传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各乡镇要开辟专栏、专刊、墙报、文艺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代表的职责、民主权利、应尽义务、法律、法规以及优秀人大代表事迹的宣传,广泛深入地宣传他们的代表意识、履职能力、奉献精神、履职效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乡镇人大法律地位和人大代表责任感、使命感。

4、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各乡镇人大要积极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经常化、常态化地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在形式和活动方式上,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开展活动,既要组织好代表集体活动,又要鼓励代表个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支持代表以个人身份合法开展活动。代表活动力求在保证活动次数的基础上,做到全年有计划、阶段有安排、具体活动有要求。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协助本级政府推进工作。要发挥代表小组的集体智慧,善于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不断丰富代表小组活动的内容,提高代表小组工作新水平。

5、认真督办代表建议,让代表履职有激情。代表反映的问题有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办理,对工作有没有实质性地推动,直接关系到代表履职积极性的发挥。要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健全完善办理机制,形成领导重视、转办及时、协办有力、办理扎实、答复规范、落实到位的办理局面;要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大力提高落实率,确保办理的质量和水平。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要跟踪督办,务必办出实际效果,既让代表满意,又让群众满意。

6、创建激励机制,让代表履职有动力。要建立代表执行职务情况通报制度,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对每位代表参加会议、视察、调查、评议活动,领衔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情况进行造册登记,进行书面通报。要建立代表评奖制度,对履职较好的代表予以表彰奖励,对极少数履职表现差的代表要进行鞭策,探索建立相应的劝辞制度。要建立代表述评制度,充分组织代表利用各种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做到不走过场,不搞花架子,以便接受选民监督,拉近代表与选民的距离。要加强对代表先进事迹宣传,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7、尊重代表权利,让代表履职有保障。要积极为代表提供知政保障、时间保障、物质保障、司法保障、服务保障。特别是在知情知政方面,各级人大及“一府两院”要向代表寄送有关文件资料,及时向代表通报本级政府工作的重要事项;在司法保障方面,既要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防止代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又要引导代表带头遵纪守法,做好表率;在物质保障方面,代表参加的本级人大组织安排的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其所在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按正常的出勤对待,组织无固定收入代表履职时应给予适当补贴;要认真落实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纳入县(区)级财政预算并确保专款专用,保障代表活动顺利开展。(宜昌市夷陵区人大工作研究会  曹文乾)

责任编辑:唐雯